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准予行政许可

07.08.2015  01:17
单位名称/申请人: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法人代表/负责人: 邵斌           你(单位)于 2015年7月22日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变更除外)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1500949)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负责人由张定丰变更为邵斌。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