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07.08.2015  01:09
  7月,河北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进行了调整。新目标明确,河北省今年内将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年内达到2.5万家;7月6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扶持60万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海南工商创业孵化基地揭牌  入驻可享受优惠   
  7月1日,首个面向海南省内所有高校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海南工商创业孵化基地揭牌。包括由海大毕业生创办的2家小微企业、由海师毕业生创办的1家小微企业在内的12家小微企业和12个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本校大学生创业项目首批签约入驻。
  这个创业孵化基地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和海口市创业就业协会联合创办,在最长两年的孵化期之内,进驻的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可以享受到免办公场地租金、贴息贷款等6项创业优惠扶持政策。而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也需要承担一项义务,即雇用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的大学生。
  首批入驻的12家小微企业均为实体企业,另有9家小微企业已经完成签约,正在办理入驻手续。基地正在辅导12个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本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工商注册。
  六项优惠政策
  一、入驻企业一律免交场地租金,象征性收取水电费、物业费,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本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享受免交
  场地租金、水电费、网络费、物业费等费用;
  二、月营业额3万元以内,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享受免交税收的税费减免政策;
  三、孵化基地同时作为大学生见习基地,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招收毕业三年内首次就业的大学生,可以
  获得一年的40%月工资补贴,第二年获得一年的全额社保补贴;
  四、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可以享受到最高30万元、最低10万元的国家创业贴息贷款;
  五、孵化基地定期组织项目路演,引进投资公司,帮助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开展股权投资;
  六、根据不同的项目,孵化基地组织创业导师以及专家团队对项目持续辅导,同时提供工商、税务、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法律事务、财务管理等免费课程。
  江苏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每天有近1000家企业新注册、有比上年同期多10%的人员就业再就业、有一个以上企业“股上市”、有近百个“店加网”……今年以来,江苏省工商局以扎实的服务为创客搭建梦想舞台,为小微企业提供成长平台,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良好成效。
  近年来,江苏省工商局先后在宿迁、泰州、扬州等市开展了前置改后置、“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试点工作,随后又推进“一照三码”直至目前的“一照一码”工作。采取设路标不设路障的注册登记措施,江苏省各级工商部门为大众创业提供了捷径。泰州工商局起草并提请政府出台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33条意见,放宽经营场所、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并推出系列改革政策解读,组织进村、进居委会宣讲,让更多创业者知晓,用好创业优惠政策。
  在“小做强”上下功夫,引导小微企业不断提高竞争力。通过在全省开展创业企业培育行动,江苏省工商局大力实施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找准培育重点,采取帮咨询充电、帮融资输血、帮方式转型、帮扩展创牌、帮保名维权、帮建章规范“六帮”举措,实施精准帮扶,推动小微企业由“低散弱”向“高精优”迈进。常州市工商局促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由工商部门牵头推进“个转企”工作。今年前5个月办理“个转企”300户,注册资本(金)由5055万元增加到3.8亿元,就业再就业人员增长20%以上。
  江苏省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利用登记注册信息资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摸底和培植工作,建立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重点推动了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
  对股改上市企业,江苏省各级工商部门实行工作聚焦、服务聚焦,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帮助企业办理改制、资产重组、上市申报过程中涉及工商部门的查询和审批事项,同时广泛运用登记注册、商标管理、合同管理等职能,为股改上市企业量身定制各种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仅去年以来,盐城工商局就帮助盐城顺泰、江苏远景影视等47家规模企业实现“规转股”,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促成江苏蔚金模塑等9家公司成功进入新三板。
  同时,江苏省工商局着力推进“店加网”,帮助小微企业成就网商梦。该局努力在实施三个重点、建设两个平台、打造一个品牌的“321行动计划”上下功夫,着力培育“互联网+”的新业态。该局重点指导网络市场平台健康发展,重点指导电商企业和电商产业集群健康发展,重点指导商业市场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天津筹建100个众创空间  外地大学生创业可转户口   
  继天津市政府5月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提出要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到2016年全市众创空间超过100个之后,目前天津各个部门正在制定各项政策细则。
  未来天津市政府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万-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
  而大学生休学可以创业,创业可抵学分;外地高校学生到天津来创业可以落户,并给予政策的扶持;在职的高校、院所、国企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可以保留原来的身份,对天使资金给以支持等各种政策,正在落实或完善之中。
  100个众创空间
  根据天津市政府公布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下一步将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到2016年,天津全市每所普通本科高校、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独立学院至少建设1个众创空间,各区县、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至少建设3-4个众创空间,全市众创空间超过100个。
  为此,政府部门服务将要延伸到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同时,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缩短登记时间。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可“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允许众创空间内按工位注册企业。
  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支持高校等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对在津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5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编制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
  为此,天津市政府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万-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
  近期天津各区县负责人也被邀请到天津津南区的众创空间考察,各区县对发展众创空间的兴趣浓厚,本来原则每个区县只申报三四个众创空间,实际有的区县申请了七八个。而各个高校也正在加快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预计在7月初批天津市的众创空间将经过专家评审以后,此后将要向社会公布。
  外地大学生创业可转户口
  天津建立上百个众创空间,也不只是对天津高校以及科研人员等开放,对外地大学生也开放。未来天津每一所高校都要建一个众创空间,每一个区县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分园当中要建立两到三个众创空间。
  同时,对鼓励创业教育的开展和创业辅导体系培训体系的建设,大学生的创业扶植政策由原来3年延长至7年。
  另外,外地高校毕业生到天津来创业,直接可以落户口,并给予政策的扶持。在职的像高校、院所、国企这些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可以保留原来的身份,原有的职称档案工资正常的晋升,由原来3年延长到5年。
  未来该空间可以为学生提供办公、培训、融资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自己的公司也有望改注该空间,目前需要的是尽快将政策落地。
  河北省推四项工程促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量提质
  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河北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进行了调整。新目标明确,河北省今年内将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年内达到2.5万家。
  新的目标提出,2016年河北省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0家,总数达到3万家;2017年底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4万家,较河北省此前制定的目标增加1万家。
  除加速做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外,河北省还将进一步做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力,做优产业结构。河北省提出,在今年内全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将达到1000家,2016年达到1500家,2017年达到2000家,新三板上市企业达到100家。今年内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2017年达到2000家,新增知识产权3万件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跨越式、超常规发展,河北省将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阶段,实施苗圃工程、雏鹰工程科技小巨人工程、新三板上市工程等四项工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政策、资金、人才、服务等方面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扶持。
  河北省制定的这些任务目标将迅速分解到各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将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实行月通报、季调度,以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江苏发展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   
  7月6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扶持60万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300万人以上,其中大学生创业9万人、农村劳动力创业1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创业33万人,每年重点支持500名留学回国人员创业。
  根据《通知》,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毕业前两年大学生,参加省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江苏省将开设“网店”纳入扶持范围,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利项目贴息补助。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10万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高到30万,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和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补贴。招用5人(含5人)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招用5人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且成功创业的,给予创业企业一次性补贴,其标准不超过其所招用人员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补贴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在金融机构首次贷款,可比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办法,给予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河南创建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是河南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又一新举措。
  根据7月出台的《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河南省将以创业促进就业为主线,把小微企业发展与带动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各地利用闲置厂房和土地,以及在现有工业园区等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确保小微企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河南省以优化创业创新生态环境为抓手,除了做好市场主体培育、规范工作外,还加强银企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大量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进而确保就业不受影响。
  海南省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三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领   
  7月,海南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开始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5623名符合申领条件的2015届高校毕业生将领取这笔补贴。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将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更名为求职创业补贴,且申领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目前补贴资金已拨付至各有关单位,并确保在7月底完成发放工作。
  今年海南省面向三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一是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是毕业年度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三是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广西财政全力支持就业创业政策实施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就业工作新形势,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全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实施。
  一是对符合条件新开发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明确各地市可根据实际对经认定符合主导产业发展且开发出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房租等适当补贴。鼓励通过各种形式发展和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并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
  三是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新吸纳就业给予补贴和贷款贴息扶持。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较上年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每新吸纳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以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  1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是支持扩大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享受学费代偿政策范围。从2015年起,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最高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是进一步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现行的750元/人月提高至9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六是支持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鼓励每个设区市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由自治区本级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给予补助。
  七是支持举办农民工技能大竞赛活动,提升农民工创业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上海出台新政促创新创业  降低永久居留证申办条件   
  上海7月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将上海打造成为国际一流创新人才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在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方面,《意见》明确表示,将降低永久居留证申办条件,扩大人才签证申请范围,简化来上海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手续,并探索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意见》提出,对在上海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籍人才,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经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在国内人才引进方面,上海将充分发挥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意见》提出,上海要完善居住证积分政策,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并获得市场认可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此外,还要完善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优化人才户籍直接引进政策;提供便利化服务建立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一口受理机制,优化引进人才申请“社区公共户”审批流程,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先期审核、公安部门办理手续的工作机制等。
  在改善创新创业环境方面,《意见》表示,上海要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投入;完善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天使资本的投贷联动模式,缓解人才创业初期融资难题;优化人才生活保障,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为优秀人才提供贴身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促进创业创新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引导企业集聚发展,推动企业创业创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139个,入驻企业5658户,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200亿元,解决就业32.6万人。
        一是注重规划引导。制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创新基地发展模式,加强前期指导和服务,引导基地合理布局、规范发展。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成立小企业创业基地专家服务团,免费培训创业辅导师,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基地服务能力建设,基地企业孵化成功率达到80%以上。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环境改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优化基地发展环境。
  山东出台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兴业30条意见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7月从拓宽创新创业新领域、加快创新载体建设、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七个方面出台了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兴业30条意见。
  确定到2020年,全省要建成800家省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创客空间”,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000家,力争中小企业户数达到200万户。
  贵州省中小企业云平台  助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
  “贵州省中小企业云平台能帮助中小企业以最低的成本拥抱互联网+,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快速投融资,拓展企业创新能力。”7月18日,由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省中小企业局等单位主办的贵州省“中小企业云”平台首次推介会在贵安新区举行。
  贵州省“中小企业”云平台是贵州省政府、省各主管机关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通过引进国际领先科技技术——微软云计算技术,为推进贵州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创造大数据经济模式而建立的一套服务于省内中小企业的综合型云服务平台,该平台于2015年4月26日在贵安新区大数据孵化园正式上线发布。
  
  目前,贵州省“中小企业云”平台由贵州云谷数据有限公司运营,平台除了为省内中小企业提供企业信息化云服务外,还提供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服务、企业互联网+落地服务及企业众创空间服务等业务,而且整合一套基于云计算、互联网+、工业4.0的整体推进方案,可拓宽企业在大数据时代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思路。现在已有超过50家中小企业使用贵州省中小企业云平台。
  陕西将首批培育1000户“”级中小企业  推进“互联网+”行动
  陕西省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培育计划。根据计划,全省首批确定重点培育发展1000户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较强的企业为行业之星、成长之星、创业之星。省中小企业局将跟踪企业发展动态,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同时,进一步发掘家庭工业集群发展潜力,制定家庭工业集群认定办法,今年选择50个家庭工业集群重点培育,促进个体工商户向法人企业转化,促进微型企业“升级进档”。 
  陕西省中小企业局还将推进“赢商网互联网+(专题阅读)”行动,开展相关培训和信息技术入企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运用信息技术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加快技术装备、管理、服务和产品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联合一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在全省开展70场信息技术入企服务活动,对接服务小微企业1500户,重点帮助企业依托互联网加快建设和融入电子商务平台,扩大产品销售,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山西每年3亿资金支持创新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山西省政府办公厅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目前我省已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创新、就业、创业、土地及减负等各项政策。其中,从2015年起,我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型微型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奖励改制上市企业
  《通知》提出,从2015年起,山西省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创造新模式。
  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此外,还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等。
  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改制上市。省级财政对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融资成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以股权众筹等新模式进行融资,并探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引导创投基金投资小微“苗子
  山西省将建立完善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引领、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通知》要求,通过市场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赋予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再担保职能,联合各市担保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开展担保和再担保业务。
  同时,对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创新奖励及代偿补偿等方式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小型微型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及时掌握运行动态。
  此外,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补偿)、投资保障、收益让渡等方式,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各类基金按照市场竞争原则和产业发展重点,投资初创期、种子期和孵化期的小型微型企业。
  创业基地经认定可获奖励
  《通知》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员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支持大众创业,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改造建设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社区、创新工场、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对经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给予厂房、场地改造和创业辅导服务活动财政资金奖励。
  《通知》要求,小型微型企业集聚较多的乡镇(街道)要依托现有机构改造建设小微企业服务站,工作力量薄弱的可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的形式,从高校毕业生中解决。将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创新企业可享专业服务
  《通知》规定,支持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围绕产业集群开展公共服务,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协作配套、品牌建设和专业化市场发展,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
  支持万众创新,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参与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建设和完善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评价、技术交易、质量认证、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财务、安全、节能、环保、用工等管理水平。推动互联网+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综合集成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
    福建教育厅推出十六条措施  鼓励学生创新创业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7月,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通知》指出,要建立培养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推进高校与高校,高校与政府、社会间的协同,推进学科专业间的协同,建立结构调整、多样合作、交叉培养新机制。根据产业、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开拓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和国际合作的多种办学模式。
  《通知》要求要修订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制定扶持学生创新创业教学管理办法。要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形式,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同时,《通知》还指出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师专项培训。到2017年,培训高校创新创业教师500名。建立创新创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创新创业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并在高校推行休学创新创业。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对入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的学生创业团队给予免场地租金、水电、网络宽带和物业等费用,配备创业指导教师。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
  《通知》还强调,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高校可聘请校外科研人员、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担任创新创业兼职教师,并予以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聘任。
  并鼓励高校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教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可给予优先照顾;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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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家单位新上榜TISC筹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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