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浙江人”之“最美残疾人”评选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22.03.2016  11:25

          3月18日,省残联下发《关于开展“最美残疾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浙残联发〔2016〕18号),“最美浙江人” 之“最美残疾人”评选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为积极响应省委宣传部“最美浙江人”主题宣传活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表彰先进,树立模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倡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省残联研究,商请省委宣传部同意,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开展“最美残疾人”评选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的评选范围是浙江户籍或在浙江省内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中国公民。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优秀残疾人均可以推荐为候选人:1、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事迹感人,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美誉度;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乐于奉献;3、自主创业,辐射带动周围残疾人就业,引导和带领广大残疾人脱贫致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4、在社会其他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5、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活动将通过推荐、初选、票投、评审、公示、审定等环节,评选出浙江省“最美残疾人”,于5月中旬全国助残日期间,由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残联在“最美浙江人”发布厅联合发布表彰,事迹在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刊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