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金额最大的汽车维权赔偿案二审开庭

09.11.2015  12:24

  花了100多万元新买的路虎车,竟然有维修记录,车主将经销商告上了法庭。今年8月,龙湾法院一审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也就是说,除了退车,车行需赔偿消费者3倍购车款,共计314万余元。这是全国迄今为止金额最大的汽车维权赔偿案。
  11月5日,这起案子的二审在温州中院开庭,围绕经销商到底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双方展开了激辩。
  黄先生的这辆路虎揽胜越野车,是女儿在今年3月31日为他新买的。但6月4日首次保养时,他发现保养资料内还夹着《领料单》、《施工单》,内容显示他的车在提车前有过维修。后来黄先生得知,新车在PDI(意为出厂前检查,即车辆的售前检验记录)检测中发现问题,因排挡杆破裂,3月29日曾更换过排档杆、变速箱模块和排档杆周边线束。
  龙湾法院一审认为,经销商更换变速箱控制模块等的情况,会对原告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应主动如实告知消费者,使之能做出更理性的抉择。经销商的隐瞒行为显然是为追求或放任消费者与其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的结果,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销售欺诈,因此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
  在二审庭审中,上诉人温州新力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虎公司”)称,4S店本来就要在卖车前进行PDI程序检查,当发现诉争路虎车存在问题,在经厂家授权后更换了配件,该车也符合了厂家的出厂标准。
  “PDI程序是一项全球通行并公认的技术规范。”新力虎的代理人称,在4S店的经营模式下,只有经过PDI程序检查后,才能算生产厂家认可的新车,对诉争路虎车的处理就在PDI 范围内。
  新力虎方面还请来了马来西亚籍人士陈德贵先生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陈德贵自述是上海一家专门从事进口车辆PDI 检查专业公司的业务主管,他说,大多数的品牌厂家都要进行PDI程序,在发现损伤后,要向厂家汇报,厂家同意后再进行修复,这个过程并不需要告诉消费者,当然如果消费者有问,则应当告知。陈德贵说,案涉的路虎车被查出的排挡杆破裂,“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工厂同意换就可以了”。且PDI在检验过程中会形成一个记录,但在行业中并没有规定要客户在该记录上签字确认,“因为这个车还没卖出去,还是属于公司财产,作为厂方认证是辆新车”。
  作为被上诉人,车主黄先生这方则质疑出庭的陈德贵没有足够的资格来当专家辅助人。他主张,自己所陈述的PDI与新力虎公司陈述的PDI不是一个概念,“我们主张的是向消费者交付前的PDI检查”。黄先生认为,所谓PDI 范围下的作业并不能用来对抗消费者的知情权,按大众思维考虑,若消费者知道车子经过这样的处理,那谁还愿意原价购买?“从公众的认知角度来讲,新车应该是经过厂家出厂的车辆。客户要的就是一辆厂家生产的车,而不是4S店修理过的车辆。
  庭审结束,由于黄先生这方表示不愿意调解,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