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曲阜工商查处一起有机肥虚假宣传案

27.05.2015  10:38
本报济南讯(王鑫伟 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曲阜市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在有机肥产品包装上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对该涉案公司做出了责令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今年5月上旬的检查中,曲阜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本地一家有机肥生产企业在自己的产品包装袋上标注有“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推荐产品”“全国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中国唯一含活性炭的生物有机肥企业”等字样,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结果发现上述荣誉是该公司从某个子虚乌有的机构花钱买来的,或者是自吹自擂编造的。公司负责人声称,这种荣誉自己也不知道是哪里的机构给发的,只要交上钱就能领到证书,企业用这种“荣誉”,就是为了增加卖点,扩大销售。
  曲阜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农资领域有以下几种惯用的虚假宣传手法:一是打“擦边球”,比如批准使用名称为“有机肥”,但包装上却使用“生物有机肥”字样。据了解,生物肥需要国家农业部门检验认定才可以生产销售,但目前取得资格的企业并不多,因此有些企业就打起了“擦边球”的主意,误导消费者购买;二是夸大效果,随意引用“科学证明”,有些企业使用未经证实的实验数据,比如“增产20%以上”“减少病虫害发生率30%”“一斤顶两斤,见效快三天”等用语;三是故弄玄虚,比如有些企业声称产品属于某中美合作机构的最新高科技成果,含有“某某因子”,全球首创“某某技术”,全是消费者看不懂的名词用语,把自己包装得“高大上”;四是拉某电视台等机构做靠山,比如有些化肥企业在某电视台投放过广告,然后就自称是“某媒体上榜品牌”,有些化肥企业为了让消费者相信自己的肥料,在包装袋上标注“中国某保险公司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字样,其实根本就没有在保险公司投保;五是“借东风”,比如某品牌化肥卖得好,就会有企业声称自己的产品是该品牌升级版、第二代、超值版等,无非就是搭别人的便车;六是随意使用绝对化语言,比如有些企业声称自己的产品是“卖得最好的”“最好的高科技成果”“全国销量第一”“消费者最信赖产品”等。
  现在正是农作物追肥时节,在此,曲阜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挑选农肥一定要到经营证照齐全、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商店购买,同时查看商品包装标识、检验合格证书、进货台账等,对于商家所做宣传不要轻信,必要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购买时一定要保留购买发票、收据等凭证。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发现非法经营农资行为,及时拨打12315或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