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目三智能化考试区域考试期间禁止教练车通行的通告

24.07.2015  12:13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科目三智能化考试区域考试期间禁止教练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区域道路的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科目三智能化考试区域道路实施考试期间禁止教练车通行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5年8月1日零时起,我市全年(包含节假日和双休日)对珊瑚沙、下沙考试区域实行双日考试、单日训练的模式。其中,珊瑚沙考试区域的江涵路(枫桦路至珊瑚沙路段)、枫桦路(云河路至文景路东口段)、碧波路(枫桦路至江涵路段)、文景路,下沙考试区域的文渊北路(含)以东、金乔街(含)以北、元成路(含)以西、银海街以南在考试期间(6时至22时)禁止教练车通行。

请过往教练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doc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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