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民族工作实现“五个转变”

08.01.2016  17:16

2014年5月,浙江省景宁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 深化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民族工作“新十条”。一年多来,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全力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引领民族工作实现“五个转变”,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民族工作理念由扶持为主向联合推动转变。“新十条”的实施,构建出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保障、财政保障、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原生态保护等五项机制。2015年4月,民宗、财政、农业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工作的意见》,每年按地方财政收入的3%安排民族发展资金、0.5%安排畲族文化发展基金。2014年、2015年分别提取民族发展资金1434万元和1438万元,2015年安排文化发展基金239万元,呈现出联合推动民族工作的新格局。同时,该县还出台《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供机制保障。

二是民族社会事业由以民生改善为主向共享发展成果转变。实行了少数民族学生“十五年”免费基础教育,设立贫困助学和奖励基金。少数民族医疗保险、农户政策性住房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意外伤害险、司法援助等社会保障得到落实。加大了机关事业单位民族干部的招录力度,加强了专业技术人才和后备人才的培养。31个民族村列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每年开展6个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提升,马坑等9个村被确定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试点村。

三是民族经济产业由传统单一式向融合式发展转变。加大了民族特色产业培育力度,民族经济产业由种养业为主逐步转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畲族聚居的环敕木山一带,形成了以惠明茶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开发畲族风情旅游、度假产业,把县城作为5A级畲族文化主题景区来打造。加强了少数民族技能培训,培育了一批致富领头人,打造出一批富有特色的“畲家乐”,积极推进民族工艺品、畲医畲药、绿色食品等生态型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提升。落实了民族村竹林道建设等加强性补助政策。全县少数民族农民人均年收入从2005年的2251元,提高到2014年的11211元,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四是民族文化由传承为主向深厚内涵积淀转变。民族文化不再局限于美观性和娱乐性,逐渐向注重历史性、生态性、内涵性的挖掘转变,内生动力得到一定激发,文化积淀不断增强。畲族山歌、婚俗、中国畲乡三月三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孔庙、蓝氏宗祠、雷氏宗祠等畲族文化古迹、“奏名学法”等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保护和传承,畲族文化中心和畲族博物馆全面进行了提升,千年山哈宫项目正式开工。出台了民族服饰推广方案,设立了畲族服饰日和服饰周,领导干部带头,推进了机关事业单位、窗口服务部门干部职工着畲族服装上班。民族文化与村庄特色、节庆活动逐渐嫁接起来,在城乡规划、建设以及墙立面改造中逐步显现出来。积极利用国际森博会、农博会、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等宣传畲族文化。

五是畲族群众由分散居住向集聚发展转变。启动了“畲族集聚工程”建设,规划在县城的金三垟和澄照的佃源各建一个畲族集中特色安置小区,鼓励和动员边、远、偏的畲族群众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转移集聚。其中,金三垟特色小区计划集中安置4200多位畲民,现已完成立项、规划设计以及土地、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