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扎实做好民族工作推动区域特色化发展

03.12.2015  18:05

景宁是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近年来,该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2009年复信“三个走在前列”指示精神,扎实谋布局、谋产业、谋转型,提振民族区域经济;创新文化传承、交流、运营,弘扬民族特色文化;突出亲民、惠民、富民,发展民族社会事业。“十二五”期间,县级投入民族事业发展资金达4870.5万元,是“十一五”期间985万元的近5倍。少数民族居民人均年收入从2007年的3285元,提高至2014年的11211元,年增19.17%,增速连续7年高于全县水平。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成功跻身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前十强”,位列第九。2014年,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其主要做法是:

一、借民族势,提振区域经济

一是加强民族政策扶持。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省委、省政府分别于2008年、2012年专门为扶持景宁加快发展出台浙委〔2008〕53号、浙委〔2012〕115号文件,对景宁实施两轮共10年特别帮扶;2009年省政府批准同意设立“丽景民族工业园”,为景宁搭建异地工业发展平台;省、市相关部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县获上级专项扶持资金总额累计达79.5亿元。同时,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深化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地方政策,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保障体系,将地方财政年投入民族专项工作资金从10‰提高到30‰。

二是推进少数民族集聚。以保障和改善畲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加大畲族群众下山转移力度,对畲族异地搬迁农户实行累加补贴政策,拟新建2个畲族集聚小区,安置畲族群众4000人。同时,整合各类资金1.3亿元,实施 “魅力畲寨”建设24个,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20个,至2015年,基本实现民族村建设资金投入全覆盖,深垟、马坑、李宝、东弄等4个民族村被列入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

三是培育民族特色产业。深化“民族经济总部”建设,提升民族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一产上,以提高标准10%—30%的“叠加”政策对民族群众实行补贴,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县民族村新增农业产业示范基地7960亩;二产上,充分利用民贸政策优势,以丽景园、外舍新区、农民创业园等平台为依托,成功吸引娃哈哈、伊利等知名企业注资投产,至2014年底,全县共有总部经济企业43家,2014年实现总部经济105亿元,税收5.19亿元。三产上,以全域化景区理念推动“中国畲族风情旅游目的地”建设,努力促成民族与生态融合开发,将10个民族村纳入畲族风情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带动畲族村休闲旅游发展。2015年上半年,全县完成旅游收入14.2亿元,同比增加27.11%。畲汉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从2006年的24.15%缩小至2014年的9.0%。

二、铸民族魂,弘扬特色文化

一是全面夯实硬件基础。坚持文化引领战略,投资7000余万元全力打造“全国畲族文化总部”,加快推进文化有形化工程。截至目前,该县已制定完成《全国畲族文化总部发展规划》,建成集畲族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三馆合一的畲族文化中心,总面积达26500平方米;扎实推进畲族文化小镇、畲乡小镇等两个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加快建设千年山哈宫、凤凰古镇、环敕木山畲族风情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工程,其中畲乡小镇已完成投资9.15亿元;投入资金4.5亿元,基本完成城区立面、桥系、水系等三大改造工程,实现畲乡一砖一瓦均融入畲族元素,一物一景均彰显民族特色目标;完成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建设,加快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景宁至泰顺段工程前期,努力为浙、闽两省畲族文化腹地打通交流通道及平台。

二是不断丰富文化产品。广泛开展畲族元素搜集及内涵挖掘,丰富多层次民族文化产品,着力打造“中国畲乡三月三”、“畲乡春晚”、“印象山哈”、“凤舞霓裳”等文化品牌。截至目前,已相继成功举办18届“中国畲乡三月三”节庆活动;“畲乡春晚”于今年2月13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大型畲族歌舞《千年山哈》代表我省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并获金奖;电影《山哈女友》顺利上映;音乐剧《畲娘》正式开排,将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

三是大力推动文化传承。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县建设为契机,设立畲族文化发展基金,成立畲族文化研究会,并成功建立全国首个畲族文化数据库。目前,该县已整理畲族文化遗产等文字资料230余万字、文物遗物1100多件,出版发行《畲族历史与文化》、《景宁畲族语言简本》、《畲族民歌》等畲族文献20余册(集);建立文化传承基地10余个,成功申报国遗名录2项,市级以上名录37项,非遗项目传承人国家级1人,市级以上35人;干部畲族服饰日制度广泛推行;于2008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12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文化先进县”。

三、系民族情,发展民生事业

一是提高民族教育保障。加大民族教育投入力度,实行民族教育券、民族学生12年基础教育免费、景宁籍学生高考加分等政策,有效完善民族教育保障体系。目前,该县畲族中小学生城区就读比例达82.6%;累计发放民族教育券价值430万元,发放少数民族大学生奖励69.1万元,2008年至2013年,共有124人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后录取批次前移。

二是提升民族医疗水平。与浙一医院达成全面合作关系,县人民医院成功列为“浙一民族分院”,全程“打包”接收品牌、管理、医疗技术和服务理念,共10余名浙一医院专家常驻接诊。推行少数民族群众城乡医疗保险补助政策,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补助,住院自费超过4000元再给予12%补助,仅2014年,累计发放补助达292.6万元。

三是树立民族团结典范。开通景宁畲族网,推进民族特色村“三个一”工程建设,即设立一幅固定的民族团结进步标语,一处民族团结宣传栏,一个可自由切换的广播室,加快构建民族团结宣传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先进模范集体和个人推选、评选、宣传工作,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雷魏芬分别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马坑、深垟等7民族村获省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表彰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