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积极推进阳光征迁工作

27.12.2016  18:12

  今年以来,景宁县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注重政策研究,严格执行有关征迁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一是重视政策制定。今年出台了《景宁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名额指标确定方案》,确定了景宁县1999年至201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指标,解决了多年来因征地存在的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强化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是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等制度。严格执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全面落实征地拆迁“五到位”和“三合法”制度。全年征用土地95.679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9469.2790万元,认真监管好各类补偿安置资金。2016年,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员达1183人,落实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1774.5万元。

三是注重征地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征迁阳光工程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开展征地信息公开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县国土资源局网站设立的征地“阳光工程”专栏上,将景宁县2012年到2016年的所有征地政策、历年征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重新整理上传,完善征地信息公开。

四是做好被征地农民的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因征地政策处理、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征地费分配问题、权属纠纷等引发的信访。全年共答复处理信访件4件,有效地维护农民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