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开展民族特色审判显成效

20.07.2016  22:48

为增强畲汉群众的法律观念,提高畲汉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近年来,景宁县积极开展民族特色审判,截止目前,该县已累计审理、执行涉畲案件758件,为畲民提供法律咨询131次,组织送法进畲寨85回,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是推行双语审判。对涉畲族群众案件的审判,坚持安排既懂畲汉语言,又了解畲族风俗习惯的法官审理案件的诉讼制度。当事人双方均为畲族的,推行和鼓励全程使用畲语进行审理、裁判,当事人一方为畲族的,充分告知当事人有使用畲言进行诉讼的权力,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承办法官充分发挥语言相通的优势,获得当事人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情感的认可,以民族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妥善处置、调解基层纠纷,真正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二是推行巡回审判。针对畲族人口85%以上主要聚居在农村和偏远山区的现状,创新巡回审判运行模式,将巡回审判作为一种服务基层的灵活模式推行。重点在有民族村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对涉畲族群众的案件根据案情就地进行审判。将巡回审判和法律宣传相结合,用拉家常的方式进行交流,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深化畲民普法教育。

三是推行专业化审判。充分利用畲乡流动法庭的平台开展审判,对畲乡流动法庭的法官配备优先考虑畲汉语言兼通的双语法官。对涉畲族群众的重大疑难案件,安排审判业务强、熟悉民族地区民情风俗习惯、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审理。审判案件时,要求法官既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又要熟悉畲族风俗,平等的对待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