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多举措清理“空壳企业”出成效

09.05.2017  18:04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2016年6月以来,普陀分局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内率先启动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建立“空壳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截至目前,该局共清理出首批“空壳企业”51户,在核审后将依法定程序予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是及时部署,明晰职责。及时在系统内召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部署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清理工作的对象、方式、工作要求及步骤等,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在清理工作中,该局加强与税务部门、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对连续两年未报税等可集中提取的证据材料,由税务部门统一出具相关证据,提高清理工作效率。通过数据筛查,目前共有246家连续两年未年报且未申报纳税的企业被列入清理对象。
  二是分类清理,固化证据。明确由各基层所对辖区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在清理过程中,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补报年报;对通过电话联系、邮寄信函、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的,确定为“空壳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吊销其营业执照。为加强证据固定,该局企业监管科统一设计了《现场笔录》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两个模板,要求各所严格落实企业登记场所(经营场所)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拍照留存证据,如实登记取证时间、取证地点和取证内容等。4月18日,该局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向2014、2015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的246家企业发布了督促其补报年报、注销登记的公告。
  三是规范程序,依法操作。为确保在清理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该局法规科在摸排初期先行介入,确认摸排、清理工作流程,筛选出“空壳企业”营业执照吊销行政处罚程序所需证据材料,捋顺工作流程中的法律风险规避点,为清理工作提供法制支持。在审核这些企业营业执照吊销案件过程中,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规定,审慎做好批量核审工作。同时畅通涉案经营主体的救济途径,保障其申请听证、复议、诉讼等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