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做好“明责强基 防患控险”八字文章
今年以来,普陀区安委办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制上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明责强基 防患控险”八字文章。
一是明责,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法。在省、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不留盲区,将区民政、财政等部门纳入考核单位,并对调整后的8个镇(街道)及26个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考核办法上予以详细表述,明确“一票否决”情况,以此要求各目标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是强基,强化基层一线监管与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镇(街道)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以“五化”为抓手,以展茅街道为示范点引领,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镇(街道)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全区安监站安全生产“四季劳动竞赛”活动,将年度重要工作指标纳入竞赛项目,全力营造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比学赶超”氛围。
三是防患,将隐患排查予以制度化防患于未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统计信息工作制度,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隐患上报的内容与方式,从上报范围与治理两个角度进行拓展,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打非治违”信息也纳入报送范围。继续开展挂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明确整改时间表,跟踪督促各地各部门隐患治理情况。
四是控险,多措并举构建防控事故风险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普陀区今年出台《风险预警和事故防控制度》,对区安委会和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开展风险预警和事故防控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又出台《生产安全事故防控“8+X”月度研判会议制度》,做到准确、及时掌握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突出问题,构建事前研判、事前防范,防患未然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