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深入人心 保护动物你我同行

20.07.2018  10:48

  2018年7月18日,中央电视台法制天下栏目编导一行人到达衢州市衢江区,会同衢江区森林公安局、衢江区人民检察院、衢江区人民法院三家单位,赶赴衢江区举村乡翁源村,对衢江区森林公安局办理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实地采访跟踪报道,并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的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活动以正在服刑的罪犯朱某某现身说法展开,朱某某因为在自己的承包山上私设铁夹,夹死了2只“野山鸡”并带回家中,2只“野山鸡”被鉴定为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白鹇。触犯了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同时判令其支付1万元的生态公益民事赔偿。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考虑到朱某某的家庭情况,通过衢江区森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最终决定以生态公益劳动的方式替代履行民事赔偿义务。

  结合朱某某的案件,公检法三家办案人员趁热打铁在现场开展野生动物普法教育,通过现场提问等互动方式,对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帮助村民普及野生动物相关知识,了解身边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有哪些,并普及与此有关的法律知识。

  现场气氛活跃,村民纷纷表示对这种方式的普法活动喜闻乐见。同时,通过此次普法宣传,能进一步让当地村民知法懂法,进而做到遵纪守法,提高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根源上预防和遏制破坏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衢江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