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驾驶,你会使用车灯吗?
霜降已过,即将入冬,夜幕降临的速度愈加快了,刚到下班的时间点,天色已暗,自己开车的上班族们不得不早早开启车灯。灯光是驾驶员夜间行车的眼睛。如果灯光的亮度、照射距离和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就等于驾驶员视力不良,往往对一些路面情况不能正确处置。
然而,一些驾驶员在夜间总会长时间开启远光灯行驶,还有一些驾驶员对远光灯进行了改装,即便是在会车时也常常不变光。由于车灯亮度过高,给对面行驶过来的驾驶员眼睛刺激过大,导致对方视线模糊,易导致交通事故。在郊外和一些路段不熟悉的情况下,尤其容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因此,温州交警特别提醒,为保证夜晚行车的安全,驾驶员在灯光的使用上要做到七忌。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对机动车使用灯光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对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会对其处以记1分的处罚,并进行相应金额的罚款。
车灯使用的七忌
一忌:灯光有故障。行车前对灯光要进行仔细检查,一旦发现故障,要认真排除。
二忌:不及时开灯。当夜幕降临时,要及时打开车灯,目的是给前方来车和行人一个醒目的信号。即使不是夜晚,当乌云翻滚、大雾弥漫、能见度低时,都应开灯驾驶。
三忌:不开灯照亮前方路面就起步。
四忌:停车时不等所有有关的操作程序结束就关灯。
五忌:车速变换时不变换远近光灯。如车速在30km/h以内应开近光灯,车速超过30km/h以上开远光灯。
六忌:在有街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使用远照灯。
七忌:临时停车不开尾灯。在路边临时停车,一定要把小灯和尾灯打开,以警示行人和其它车辆。
如何正确使用灯光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