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部署开展全省2017春节传统文化活动

28.12.2016  13:35

  2017春节临近,为加强传统节日的保护、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生活,使遗产更好地服务社会,社会更好地认识遗产,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精神,日前,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发文《关于部署开展2017年春节期间传统文化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2017年春节、元宵期间传统文化活动。《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集中梳理我国春节等传统节日文化的丰富内涵,同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精心策划与组织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并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全面展示春节等传统节日文化的独特魅力。主要活动有:

   一、拜大年: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要求各地文化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春节民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引导,充分运用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传统习俗,组织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媒介,全面展示春节等传统节日文化的独特魅力,唤起民众参与传统节庆文化活动的热情,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民众、融入生活,在全社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赶大集:展示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

  2013年春节,省文化厅公布了杭州市拱墅区等26个地区为浙江省春节文化特色地区。近年来,这些地区为弘扬春节传统文化作出了不懈努力。2017年春节,凡被公布为“春节文化特色地区”的,都将组织开展相应的传统文化活动。在此基础上,省文化厅也将编制“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体验导游图,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春节期间,公众可根据“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体验导游图,选择感兴趣的地区前去感受各地浓郁的传统节日文化氛围,同时也将联合有关媒体开展“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的寻访走访采访活动。省文化厅官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将开出专题,对“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活动予以系列报道。

   三、唱大戏:组织万场大戏送乡亲

  “过大年,看大戏”,更是人民群众一以贯之的优良文化传统。近年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保护取得了较大成绩。省文化厅已部署开展“浙江省传统戏曲演出季”,将集结全省13个院团,跨越元旦、春节和元宵三大节日,历时超百天,通过“引戏进城”“送戏下乡”“越聚京城”等多种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新春文化大餐。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也将着力传统戏剧的传承与弘扬,着力实施“五个一百”及千名弟子共传承、万场大戏送乡亲,继续开展传统戏剧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在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精神需求的同时,为传统戏剧传承发展拓展传承空间。

   四、送大礼:开展第十个传承人服务月

  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做好传承人的保护与服务工作,对于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把服务传承人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好传承人实际利益。要继续开展第十个浙江省“服务传承人月”活动,主要包括对传承人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发放一笔传承人政府补贴,召开一次传承人座谈会,组织一次传承人体检活动,举办一次传承人技艺展示活动,组织一次传承人专题采访报道,落实一项传承传习措施,制订一年传习活动计划。各地要在以往开展“服务传承人月”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手段上积极创新,探索切实可行、形式多样的传承保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