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星级管理模式,构建文化市场新秩序

29.11.2016  11:06

  近年来,台州市椒江区积极探索文化市场管理新模式,实行文化经营场所“评定星级、分类管理、动态升降”长效监管机制,有效促进业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推动辖区内文化市场规范化发展。椒江文化市场平均良好率呈逐年上升趋势,3年来分别达到89%、92%和92.5%。

  规范评星,综合评定显威力

  星级管理是指将评定等级依次分为五个星级和一个F类(黄牌警告)等级,范围涉及辖区内有合法经营资格、向公众开放的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网吧、电影院线四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椒江区文广新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成立文化市场星级管理评定领导小组,负责星级的最终确定和评定结果复验。设立星级评定管理办公室,负责文化市场星级管理评定的日常工作。

  星级评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文件,按照自行申报、申报受理、实地勘察、初步评定、最终审验、社会公示的流程开展,确保评定程序规范、评定过程公平、评定结果公正。目前共评出四星级单位14家,三星级单位26家。

  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促提升

  椒江区积极引导高星级场所实行政府指导、自我管理、规范经营的经营模式。强化低星级场所日常监管力度,日常管理和检查督查上重点向低星级场所倾斜,根据星级适当调整检查次数和频次,灵活运用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检查方式,大大提高执法效率。除举报等特殊情况外,四星级以上场所以内部管理为主,原则上每季度检查1次;三星级场所每月检查1次;二星级场所每月检查2次;一星级场所每月检查不少于4次。对取消参评资格的黄牌警告场所,将其列入“挂牌督办”单位,进行每周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文化市场违法管理黑名单。

  动态升降,能上能下更灵活

  执法人员不定期前往场所检查,掌握经营者实际情况,实时跟踪评定场所经营秩序和治安状况,建立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和星级动态变更制度。经营场所对照相关规定获得的奖励分达30分(含30分)以上,可给予临时晋级,期限为一年;如发生规定禁止的6种情形,将予以降级或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椒江区创新文化场所管理的做法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也受到了文化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