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零时杭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05.03.2015  15:13

      明天,是正月十五元宵节。按照《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杭州市政府《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规定,杭州市区还可以再燃放一天烟花爆竹外,从3月6日零时起,杭州市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期间,公安机关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今年,杭州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2月18日、19日和3月5日,即农历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共3天,是近年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最少的一年。此举得到了全市广大市民的普遍拥护和点赞,绝大多数市民群众能够自觉遵守杭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做到了文明、安全燃放,许多家庭还做到了不买不放烟花爆竹。除夕和初一在允许燃放期间,市民明显感觉到杭州市区上空的烟花爆竹声比往年少了许多。据杭州公安消防局统计:除夕和初一,杭州市区共接火警144起,其中由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起的火警16起,与上年同比火警明显减少。

      春节期间,杭州警方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燃放的安全管理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据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通报: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21起,非法储存20起,非法燃放233起。依法对89名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20人,罚款69人。共收缴各类非法运输、储存和燃放的烟花爆竹14789箱。

      6日起烟花爆竹禁放后,杭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和路面巡查。一旦发现和接到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警方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查处。

      杭州警方恳请广大市民和单位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增强安全和环保意识,自觉抵制、积极劝阻和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民携手共同维护杭州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市民若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以拨打“110”电话举报,或向附近公安派出所报警。

      市民家中如有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可以就近上交至当地派出所,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警方强调,明天元宵节,全市城乡严禁燃放孔明灯,防止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