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省邮政联手共建“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 ——首个“中华慈善日”广场宣传暨“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上线启动仪式在丽水举行

20.09.2016  20:40

9月20日上午,首个“中华慈善日”广场宣传暨“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上线启动仪式在丽水市万地广场举行。该活动由浙江省民政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和省慈善总会主办,省民政厅副厅长江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革平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江宇在讲话中指出,今天举办的首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暨全省“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试点启动仪式,是我们民政系统宣传、实施《慈善法》系列宣传活动之一。“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的开通,为我们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模式,也为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发展探索新的模式。他说, “十二五”以来,浙江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慈善组织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民政部委托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了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我省有10个城市获得五星级以上慈善城市,占全国十分之一。2014年,第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我省有16城市上榜,占比14.68%。全省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4.62万个,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1个。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市、县(市、区)慈善机构、红十字会机构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类慈善组织募集善款超过220亿元,发行福利彩票604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71亿元,社会捐赠稳步增长。近期民政部表彰的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浙江有4个项目获得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占该奖项总数的五分之一。

江宇强调,今年3月16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9月1日起施行,并将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这是我国慈善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的里程碑,是现代慈善事业形成的重要标志。抓好《慈善法》落实是当前我省民政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抓好《慈善法》在浙江落地,省民政厅已经组织了两次《慈善法》的培训,及时调整了厅处室职能分工,制定了《慈善法》实施系列宣传方案,召开了新闻通气会,举办了部分慈善组织座谈会等等。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主题,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希望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和广大慈善工作者,抢抓机遇,群策群力,大力推动慈善意识转型、慈善事业转型、慈善工作转型,加快推动我省慈善事业跨越发展。

李革平指出,邮政作为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拥有覆盖全国的网络资源,具有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的优势。浙江邮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着力发展邮政金融、包裹快递和农村电商,始终把服务民生放在首位。浙江邮政遍布城乡的综合服务平台,为百姓搭建了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渠道,与慈善公益事业帮助弱势群体、受众面广的要求非常契合。一直以来,邮政始终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发挥公益事业国家队作用,曾参与汶川、玉树大地震等灾后救济以及开展爱心包裹、母亲包裹等慈善捐赠项目,在谋求更多社会福祉上发挥积极作用。

李革平说,2014年,我们与省民政厅签订了“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致力于服务民生事业。其中重点的合作内容就是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慈善超市运营模式,该项目先后在湖州、景宁开展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此次“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的启动上线,正是民政邮政双方在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络资源,加快慈善超市建设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在邮乐网上搭建线上慈善超市与邮政线下服务点相结合的模式,为广大贫困人群、爱心人士搭建双向互通、高效透明的网络慈善捐赠平台。目前“邮善邮乐”项目以丽水市为试点,期待丽水民政和丽水邮政双方精诚合作,在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和帮助下,顺利推进项目尽早取得实效。

浙江省民政、省邮政联手共建“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是双方依托邮乐网平台(cishan.ule.com),在线下慈善超市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邮政线上线下渠道优势,加快慈善超市建设与互联网融合的一次创新。通过 “线上慈善超市+邮政线下服务点”的模式,为广大困难群众、爱心人士搭建双向互通、精准便捷的网络慈善捐赠平台。 网上慈善超市将以“店中店”形式入驻邮乐网,分为“慈善特卖”、“慈善义卖”和“慈善捐赠”三个专区。主要实现两大方面的功能:一是为符合要求的困难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日常生活用品购买,通过邮政包裹快递到家和线下服务点自提两种形式。二是极大方便了广大爱心人士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捐助,爱心人士只要轻击鼠标即可实现购物献爱心、捐款献爱心、捐物献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