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杭州市第九届城市“无车日”活动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17.09.2015  15:22

关于2015年杭州市第九届城市“无车日”活动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9月22日8时30分至17时,我市将开展2015年杭州市第九届城市“无车日”活动(以下简称“无车日”)。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届时将在市区部分区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市城管部门将临时调整停车收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交通管制区域:环城北路-天目山路-万塘路-西溪路-灵溪隧道-吉庆山隧道-五老峰隧道-满觉陇路-虎跑路-莲花峰路-九曜山隧道-玉皇山路-万松岭隧道西接线-万松岭隧道-严官巷-上仓桥路-江城路-城站站前路-环城东路构成的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边界道路)。

中河高架道路允许规定的机动车通行,但在交通管制范围内的高架下匝道禁止受限车辆通行。

(二)交通控制区域:《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中明确的范围。

二、车辆控制

(一)关于“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无车日”活动当天,“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正常实施。

(二)“无车日”机动车辆管制。“无车日”8时30分至17时,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所有小型客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大中型客车、工程抢险车、医疗急救用车、公检法司和军队牌照车辆以及婚丧用车除外)。交通控制区域内,提倡市民采用公交、地铁、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三)“无车日”机动车辆停放。“无车日”8时30分至17时,凡隶属各区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和各级地方政府、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外开放的停车泊位对受限车辆持续停放实行免费,但中途离开车辆仍按标准收取停车费。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积极响应和配合,自觉调整出行时间和方式,并服从现场民警和协勤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附件:2015年杭州市第九届城市“无车日”活动

交通示意图 1.zip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会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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