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董监高”赶紧还欠款

11.01.2016  18:06

  为躲避执行,“老赖”林某将名下所有的资产都转移了,本以为这样就能逃之夭夭,没想到在工商局注册登记时被系统拦截了下来。至此,林某的如意算盘被彻底打破:不仅做不成法定代表人,还要尽快归还40万元本息。日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通过限制一名“老赖”担任“董监高”顺利执结了一起金融债权案件。
  林某是做生意的,出于义气,帮朋友作了担保,从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贷款38万元。结果,朋友生意失败,玩起了失踪。两年过去了,欠款依旧没有偿还。
  吴兴农村合作银行无奈将担保人林某诉至法院。没想到,林某也不是省油的灯,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为了逃避债务,林某转移了名下所有的财产,成为“无房、无车、无存款”的三无人员。面对法院的督促执行,林某依旧一赖再赖,法院执行陷入僵局。
  不过近日,林某因为要做生意,兴冲冲地跑到湖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结果被工商局的登记注册系统自动拦截了。当时林某就懵了,自己“清清白白”,怎么会无法登记注册公司。直到后来收到了工商局的《申请人告知单》,林某这才恍然大悟,告知单提示他要到吴兴法院进行接洽,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来自2015年12月起,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正式运行,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为了重获“自由”,日前,林某已经到吴兴法院归还了近40万元的本息,案件全额执行到位。
  吴兴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起案件是湖州自信息共享交换系统运行以来执行的首例金融债权案例,且涉案金额较大,该系统将对像林某这样的“老赖”产生更为直观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