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16年旅游行业财务信息编报工作的通知

21.03.2016  19:32

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业:

  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旅游行业财务信息编报工作,增强行业财务信息的科学性和指导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及内容

  2016年旅游行业财务信息编报范围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集团和其他旅游企业(单位)。旅游行业财务信息基础表按行政单位(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使用)、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进行了划分。各单位根据注册时选择的“单位形式”,录入对应的基础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补充指标表等)。

   二、编报说明

  (一) 编报模式。 编报工作采用网上编报模式,报表类型为年报。各旅游企业(单位)上网录入数据,经系统审核无误后上报至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旅游企业(单位)填报数据进行网上汇总审核,并逐级上报至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最终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汇审后上报国家旅游局。

  (二) 编报依据 。各旅游企业(单位)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2015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为填报依据,其中旅游集团以合并会计报表为填报依据,请切实保证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登录方式。 请登录国家旅游局网站( www.cnta.com ),进入“办事大厅”,点击“行业财务信息系统”站点1或站点2,进入“国家旅游局行业财务信息系统平台”。

  各单位密码已清空,2016年初次登录时“用户名”填写九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不含“-”),“密码”为空,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未注册单位,请点击“注册”进行新用户注册。

   三、其他事项

  (一) 工作进度 。财务信息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各旅游企业(单位)在2016年5月10日前完成会计报表网上填报工作;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在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所属旅游行业财务信息汇审上报工作;省旅游局在各市汇审上报的基础上,还需撰写“2015年度旅游行业财务信息编报说明与分析报告”,并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上报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

  (二)工作评价。 今年将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1)汇审上报有效户数;(2)编报差错率;(3)布置培训及汇审工作开展情况;(4)数据上报及时性及分析质量。

  (三)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今年国家旅游局将对各旅游企业(单位)上报数据进行实时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数据将退回。请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时关注辖区内填报单位数据退回情况,敦促有关单位做好数据复核上报工作。

  编报过程中,各旅游企业(单位)可参考系统首页下载区中“用户手册”进行报表填制。如遇系统软件操作问题,请联系久其软件公司技术员,电话:13381087760。如遇数据口径及审核问题,请联系(010)63259102。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行业财务信息编报工作,务必派懂财务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2)认真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单位)财务信息系统培训工作;(3)加强与辖区内资产规模大的旅游集团、旅游景区等单位的联系,将其纳入到填报系统;(4)及时关注辖区内上报企业(单位)数量和质量情况,做好实时审核复核上报工作,保证各类旅游企业上报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周琳  徐良忠

  电话:0571-85150285  0571-85212740

  特此通知。

                                                                                                              浙江省旅游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