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16“诗画浙江”全媒体品牌推广活动的通知

25.02.2016  11:53

浙旅市场〔2016〕16号

各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的要求,2015年,浙江省旅游局与浙江广电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就“诗画浙江”的品牌推广、信息整合、市场开发等展开全方位合作。今年浙江广电集团将更加充分的调动旗下各大宣传单位的积极性,整合集团资源,实施多频道、多平台、多终端的“诗画浙江”品牌推广升级战略,围绕乡村旅游、海洋旅游等年度宣传重点,从品牌推广升级、内容制作升级、服务体系升级、营销策略升级、传播渠道升级五大方面,多层次、立体化打造以省内媒体为主体、延伸推广至长三角、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浙江旅游客源地宣传攻势,全力助推浙江各地旅游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主题及目的

  名称:“诗画浙江”全媒体品牌推广活动

  主题:视浙江•觉江南

  目的:打品牌、树形象;拉消费、扩内需;推产品、拓市场

   二、主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旅游局、浙江广电集团

  协办单位: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各相关企业。

   三、活动时间及主要内容

  活动时间:2016年4月-2017年3月

  具体活动方案附后。

   四、经费的投入

   今年,我局将与浙江广电集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和凤凰卫视传媒集团三家大型媒体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其中与浙江日报、凤凰传媒的合作将由我局全额出资。此次与浙江广电集团的“诗画浙江”品牌推广活动,拟投入经费3000万元人民币左右(我局将按照财政规定统一进行政府采购),其中省局投入1500万元,各市地承担1500万。具体费用详见附件一。

   五、具体要求

  “诗画浙江”全媒体品牌推广活动是我局今年的重点工作,请全省各市旅游局(委)精心准备,广泛发动区域内县(市、区)旅游部门、相关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力争实现活动的全域覆盖。各旅游经济强县(市、区)、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要积极参与,全力结合活动方案安排旅游宣传推广计划。

  本次“诗画浙江”品牌推广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市旅游局(委)高度重视,并在经费使用上能予以优先保障,并由各局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此项工作。联络人名单请于2月22日前报省局市场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与广电集团的合作,广电集团选择了旗下一批优质平台供省局调配使用,省局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和全年旅游业中心工作,并结合各地旅游资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二)合作方案中拟推出的栏目,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并进行对接。下一步细化方案中,省局将明确相关服务对接人员。

  (三)精心设计旅游产品。各地在营造氛围的同时,务必力求活动实效,务必注重活动落实。请各市广泛搜集资讯,大力整合资源,发动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推出针对不同客源市场的特色旅游线路与产品。

  (四)配套推出政策优惠。为实现活动“打品牌、树形象;拉消费、扩内需;推产品、拓市场”的目的,请各市在完善现有针对旅行团队奖励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针对散客(自驾游、高铁游、一日游)的优惠措施。请各高等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结合活动推出系列旅游优惠措施,并安排一定数量的景区门票供推广活动使用。

  (五)结合活动进行促销。为落实活动成效,请各市根据全年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策划配合此次宣传推广活动。除广电资源投放外,我局还将利用其他媒体在线上、线下开展一系列促销推广活动,并邀请媒体、旅行商赴我省踩线,请各市做好配合。

  (六)各市承担的经费缴纳方式和时间,将另行通知。由于向省财政统一申请招投标,必须附各市同意承担经费的相关函件,请各市于二月底前向我局提供承诺函。

  联系人:徐伟林  邱琳;

  联系电话:0571-85155597  85152377

  传真:0571-87054451

                                                                          浙江省旅游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