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的通知
16.04.2015 12:04
本文来源: 旅游局
浙旅规划〔2015〕64号
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各有关景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景区在门票价格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景区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按照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国家旅游局自2015年起将在全国景区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工作。此项工作对规范旅游价格秩序、推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旅游景区正面形象宣传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旅游景区,特别是5A、4A级景区要率先积极加入。
按照国家局文件要求,请各市旅游局(委)于4月24日前,将各地自愿承诺加入“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行列的景区名单及其承诺书(均需加盖公章),统一报到浙江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由省局汇总上报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将于2015年5月19日向社会统一发布。
联系人:郑妮 杨德华
电 话:0571-85150285
传 真:0571-8515707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创建工作方案
2、“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创建工作承诺书
3、“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申报名单汇总表
浙江省旅游局
2015年4月14日
本文来源: 旅游局
16.04.2015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