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简政放权要求 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安全设施设计联合编制审查

11.11.2014  17:14

          为更好地落实省政府简政放权要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并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露天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文本实行联合编制、联合审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露天矿山需要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分别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备案或审批,但方案和设计针对的是同一个对象,有许多相关或共同之处。两者实施联合编制,可减少文本、统一要求;实行联合审查,可减少审查次数、加强部门沟通、方便企业办事。
          通知同时明确,由采矿权登记发证的国土资源部门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联合组织审查,其中,省级登记发证的,委托矿山所在地县级相应部门组织审查,进一步下放了审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