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新高考实施办法出炉 按等级赋分

14.11.2014  12:32

  备受瞩目的浙江省高考改革,昨天出了一项细则——《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除了明确今后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外,还详细解释了如何进行“等级赋分”。

  从这次公布的具体等级比例和赋分值看,每一门选考科目的每次考试,都有1%的学生能拿满分。

  大家知道,这次高考改革,最大的变化就是出现了选考科目,7门选3门。而选考科目的计分方式,与以往的单纯评定等级,或直接给出具体分数,有很大差异。

  此前,对于选考科目计分是这样表述的:“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也就是说,选考科目会出现两个分数,一个是卷面分,一个是等级赋分。卷面分不会被直接使用,而是将作为等级赋分的依据——以各科“必考题70分+加试题30分”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比例划定等级,再根据等级换算计分,由此产生的“等级赋分”,用作最后的高考成绩。

  等级赋分40分起步,总共有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第一等级,赋分为100分,以此类推。

  当然也有例外,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即必考题成绩不及格,将不能拿到赋分。

  根据这次公布的具体等级比例和赋分值看,在各科学考“必考题”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假如学生必考题和加试题的卷面总成绩,能排进当次考试的前1%,就进入“第一等级”,拿到赋分100分。

  换句话说,今后每一门选考科目的每次考试,都有1%的学生会拿满分。

  接下来,能拿97分的学生有2%,拿94分的学生有3%……拿40分的学生,即第21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各等级分值及人数比例,可上钱报教育微信“升学宝”查看)

  举例来说,某考生物理必考题考了65分,加试题考了25分,卷面总分90分,但是排名在当次考试的前1%。那么按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总分时,他就是100分了。

  因为今后选考科目最多能报考2次,所以从理论上讲,将来在同一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当中,各科满分的概率很可能会在1%以上。

  选考一年安排两次,4月和10月,与高中学考同期进行。

  本办法从今年新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15年10月首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