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矿产开发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新路子— —浙江省湖州市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纪略

10.12.2018  22:01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矿产开发领域不断探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湖州走出了一条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率先提出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成为我国绿色矿山发源地

湖州市境内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已知矿产 61种,主要是建筑石料、石灰岩和膨润土等,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建筑石料生产基地和重要的优质水泥生产基地。湖州市域面积5820平方公里,东部为水乡平原,西部以山地、丘陵为主,概称“五山一水四分田”。

湖州是“两山”理念诞生地,是绿色矿山发源地,是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湖州安吉余村调研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05年12月湖州率先提出绿色矿山建设。此后,湖州矿业坚定地走上绿色发展之路,迄今走过了四个发展阶段:

试点探索阶段(2005 年 - 2008年)。整治小散乱,组织创建试点。以 2005年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为标志,启动了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提出了“减点、控量、生态、集聚”思路,以“四铁精神”即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加大矿山整治力度,全面关停“低、小、散、污”矿山。

巩固提升阶段(2009年 - 2012年)。在此阶段,矿产开采坚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开发。

2009年湖州市出台了《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明确绿色矿山创建五条鼓励措施:绿色矿山建设是矿山企业的责任,把绿色矿山创建作为新设矿山的准入条件。之后,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推进,2010 年10 月,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评选工作会在湖州召开,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等矿山企业向全国发起了《绿色矿山建设倡议》;2012年12月,湖州提出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湖州被列为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

全域推进阶段(2013年 - 2016年)。在此阶段,湖州市明确:矿业发展将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同时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2013 年,湖州市出台了《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规范绿色矿山申报、验收、认定程序,绿色矿山有了验收依据和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成为矿山的必备条件。2016年,湖州被原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两山融合”发展阶段(2017年以来)。以全国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试点为契机,湖州市于2017年率先发布《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3305/T40-2017)》地方标准,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现矿业“两山融合”发展。

 

规划引领,规范管理,机制保障,以标准促提升

湖州市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是规划总体布局。湖州先后开展了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产资源规划明确矿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明确分区管理理念,湖州最早提出“禁采区、限采区、开采区”,全面调整矿产资源布局,新设矿山全部在开采区;明确绿色开采“五化”内涵,即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使绿色矿山建设有了明确的目标、清楚的标准和清晰的路径;明确绿色矿山创建作为新设矿山的必要条件,所有矿山都必须按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明确全面推进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全域建设绿色矿山等目标,全面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二是以制度规范管理。其一,规范加强矿山管理制度。出台了《湖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从紧从严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十条规定》《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湖州涉矿工程项目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从紧从严、依法依规管理矿产资源基调。

其二,规范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湖州市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全面系统规定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指导思想、创建标准、优惠条件、后续监管、组织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全面布局和系统推进。

其三,规范加快矿地综合利用制度。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矿山复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扎实推进矿山复绿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组织开展矿山复绿三年行动,有系统有组织全面治理废弃矿山,全面推进“两路两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是以有力有效的机制保障推进。其一,市委、市政府把矿业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工作专门研究部署。湖州市委、市政府把矿业绿色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研究、专门部署、专门发文,形成了“四高”特色,即高规格决策,高规格发文,高规格部署,高规格授牌。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三优先三服从”原则:当生产与生活发生矛盾时,要优先服从于生活,当项目与环境发生矛盾时,要优先服从于环境,当开发与保护发生矛盾时,要优先服从于保护。

其二,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成立正县级市矿山企业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国土、环保等相部门,研究分析矿业绿色发展推进中的新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其三,将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单独考核,单独赋分列入县区综合考核内容。

此外,组织宣传培训。每年组织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企业管理人员政策业务培训,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四是通过标准引领提升。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过程中,首先提出绿色矿山建设“五化”标准;全面优化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指标,将文件“五化”内容提升为“依法依规办矿、资源综合利用、开采方式科学、企业管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有效、企业形象提升”7个方面、38条标准。

其二,提出矿山洁化绿化美化标准。明确矿山“办公区、开采区、生产区、运料道路(系统)、码头区、生活区、企业环境”7 个方面的22项洁化、14项绿化、17项美化标准。

其三,《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率先制定、发布了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第一个地方标准——《绿色矿山规范》,详细规定绿色矿山的范围与定义、内容与要求、认定与监管等,涵盖了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2017年又发布了绿色矿山标识和旗帜,绿色矿山标准化又迈进了一步。

发展理念得到更新,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矿业走向高质量发展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湖州矿业发展呈现出“两山理念引领、政府主导,生态集聚、科学布局,标准先行、全域推进,矿地融合、产业衔接”的良好局面,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矿业发展理念变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湖州已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包括矿山业主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意识不断提升,绿色开采已成为自觉行动,绿色矿山实现了从“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

二是矿山开发秩序变好了。矿山从整治开始的612家削减到47家(其中建筑石料矿山27家)。建筑石料年开采量从峰值时的1.64亿吨下降到4731万吨。单个矿山规模由不足10万吨/年提高到150万吨/年以上,最大的矿山为 460万吨/年。矿山开采点少了、开采量减了、矿山布局优化了、矿山开发秩序变好了,矿山“小、散、乱、污”问题得到了根本整治。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减少,从最多一年死人72个降为零事故、零亡人。

三是矿山生态环境变美了。在湖州,绿色矿山建设得到全面推进,目前湖州建成绿色矿山47家,建成率达96%,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8家,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占全市矿山总数的57%。矿山开采、加工、运输过程的环保问题得到落实,粉尘得到了防治,污水得到处理,矿山整体环境焕然一新,一改过去“脏乱差”“尘土扬”“污水流”的场景。

四是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变高了。在推动绿色矿业发展进程中,一批科学的开采技术、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发明的专利技术得到了运用,矿山科技进步得到了发展,矿地得到有效利用,实现中水回用和废水零排放,资源综合利用率得到了提升,达到99%以上。矿山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新开元、康诚两家公司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

五是废矿治理进度变快了。湖州以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为契机和抓手,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的治理和矿山生态恢复,探索形成“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宜文则文”五种模式,如吴兴仁皇山新区潜山废弃矿山变身市民公园;长兴龙山新区齐山废弃矿山变身植物园;德清砂村集中开采矿地变身万亩工业平台,成为湖州莫干山国家高新区核心承载地;南太湖生物医药园区废弃矿地通过有效治理,消除地灾隐患,产生近 1000亩有效土地,引进海王药业项目等,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有效治理,共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36个,省级示范工程43个,累计治理复绿1.9万余亩,复垦耕地2.8万亩,开发可建设利用土地3.5万余亩。浙江省百矿示范项目——仁皇山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入选中宣部“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

展望未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湖州将全面优化矿产开发布局;深入调整矿业产业结构;整体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生产矿山绿色开采,边开采边治理。废弃矿山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63个重点废弃矿山治理;全面推进矿地融合发展;构建完善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来源:2018年12月8日《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