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将投入34亿元搬迁安置2万户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5.04.2016  17:28

  近日,从青海省扶贫局获悉,今年青海将计划投入资金34.34亿元,采取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在38个县(市)的582个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搬迁安置2万户、7.8万人。
  据悉,根据青海省出台的《“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部门专项脱贫方案》要求,搬迁户户均建房面积80平方米,对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户,西宁、海东市每户补助8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9万元;对自主安置的建档立卡户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整村整社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西宁和海东两市每户补助4.5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5.5万元。同时,对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每户按6万元概算;安排建档立卡户征地补偿费西宁和海东两市每户6万元,藏区六州每户5万元;非建档立卡户征地费用由各县统筹和农户自筹解决。
  各地建房补助将直接补助到户,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专项用于集中搬迁安置区水电路网等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行业部门配套解决。基础设施与住房建设同规划、同安排、同实施、同验收。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征地补助必须专项用于集中搬迁安置的建档立卡户,如有结余,可用于集中安置建档立卡户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在搬迁方式的选择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选择权交给群众,不搞强迫命令,逐户弄清楚目前状况和搬迁愿望,搞清楚怎么搬、往哪儿搬、如何扶,要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及时跟进,提早谋划搬迁群众的产业扶持,确保实效。同时要求各县要建立搬迁项目户影像资料档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切实把基础工作做扎实,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