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 新效能 “征收”模式下的效能大幅提高

27.11.2015  16:09

      一个城市在有机更新的发展中,每翻开新的一页,都要经历不断的舍弃。在城市崛起新区新城、拓展民生民心工程的过程中,“房屋征收”就是先遣部队。
      一直以来,拆迁和拆迁安置管理工作困难重重,难度大、矛盾尖锐,有的城市甚至发生了暴力冲突等恶性事件,因此,拆迁工作被公认为“天下第一难”。2011年1月以来,市住保房管局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积极探索“拆迁时代”迈入“征收时代”的工作思路及“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房屋征收新路径,大幅提高征收效能,开创了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和谐征收和“民主促民生”的新局面,助推了杭州城市的新发展。
      在“拆迁”体制下,政府就是一个裁判员,拆迁的主体有开发商、政府指挥部、项目工程部等等,一旦拆迁双方在拆迁补偿标准方面谈不拢,作为政府是可以介入进行行政裁决的,就跟运动场上的裁判员一样,可以判断行为是违规的还是合法的。在这种体制下,拆迁效能却相对较低。为什么呢?原因有很多。一是拆迁项目期限长。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的补偿政策和标准不够透明、可能存在运作不规范、安置随意性大等漏洞,部分被拆迁户不愿意主动配合,这山望着那山高,只要有一户被拆迁户不签协议,整个项目就无法继续推进。有的项目一再延期,以致于原地被安置拆迁户在外过渡时间无法计划和确定,迟迟不能回迁。经不完全统计,以往我市拆迁项目动迁期平均需要3-4年,有20余个拆迁项目,在2010年前启动但至今仍未完成签约。二是拆迁安置政策不够科学。虽说可以货币安置,项目补偿政策导向上却依赖实物安置,因此,需建设大量安置房,而拆迁安置房源的建设从土地规划到建设再到调拨使用需要经过很长时间,过程复杂,周期又长,有时候还会因开发商拆迁资金不足等原因不能按期建成和交付使用,造成被拆迁户在外长期过渡。三是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源由于面积、地段等因素难以匹配,在安置过程中引发矛盾纠纷。经分析,杭州拆迁安置的过渡期往往会达到三四年,有的甚至要七八年之久,这样的过渡期需要被拆迁户在长期在外租房子,影响生活,影响孩子上学等等。同时,对地方政府来说,牵制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
      那么开启“征收”模式后,政府则相当于其中的一个运动员,是直接作为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征收补偿。自2011年从“拆迁”迈入到“征收”的四年多时间里,杭州紧扣时代脉搏,解析杭州城市房屋拆迁“梗塞”症状,创新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通过提高货币化补贴奖励与控制实物优惠规模、最低住房保障、无证房产认定等等,拓宽了补偿安置的渠道,使征收工作有了更合理化、人性化、透明化的政策,征收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一是被征收户不再只是享受到单一的财产和住房补贴,高标准的购房补贴更能满足其改善居住的需求。被征收户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不同地段与类型的房屋,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购买区域,喜欢买在哪里就买在哪里,而且还可以大大缩短过渡期。二是政府职能更加明确、更加高效,随着征收环境的改善,征收项目周期明显缩短了,征收进程明显加快了,征收效能大幅提高了。经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我市已实施的60余个征收项目的平均实施周期仅为6-12个月,如拱墅区长乐C2-05地块项目和富阳中学改扩建项目更是在5个月内即完成全部签约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地铁、快速路网、保障房建设等城市发展需要。三是随着多元化补偿安置方式的推行、征收进程的加快,征收中临时安置费支出、安置成本以及人工等成本也大幅降低,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政府财政资金和政府资源。四是运用“阳光征收信息系统”,改变了以往征收工作依赖手动操作的模式,实现了冻结、协议备案、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的信息化,行政管理效能显著提升。以往拆迁工作中,由于需要人工核对协议内容、核实相关资料,拆迁协议备案的周期平均为3—5天,而运用阳光征收信息系统后,征收补偿协议实现了网上签约、实时备案。五是所有的政策依据、补偿标准、安置情况都录入到了“阳光征收信息系统”,每个工作环节在阳光下进行,以往征收过程中经常听到的议论少了,征收方面的信访少了,对征收工作的满意度也高了。
 

 

(房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