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桐庐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现场评估考核

09.12.2017  02:24

新昌、桐庐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通过水利部现场评估考核

 

【本站12月8日讯】12月5-7日,“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专家组组长、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原司长刘震带队先后赴我省新昌、桐庐两县开展现场评估考核工作。此次专家组主要由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施俊跃,杭州市林业水利局、绍兴市水利局负责人,新昌、桐庐两地政府领导参加考核活动。

近年来,新昌、桐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立县”,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其中,新昌县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成效考核方面统筹协调、真抓实干,重点在传统小流域治理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地方特色的水土流失治理技术和措施体系,加大水土保持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经过长期持续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桐庐县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产业振兴民生改善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强定力、提升素质强内力、改革创新强活力、科学治理强合力、兴业惠民强动力“五力”齐发,打开了“两山”通道,实现了绿色崛起。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占县域面积的比例,由本世纪初的20%,下降到目前的6%,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专家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新昌县、桐庐县的若干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点,详细了解了当地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管理等情况。在评审会上,专家组观看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专题片,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查看了资料台账,进行质询讨论,并针对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建议。

专家组一致认为,新昌县、桐庐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考评会上,新昌县、桐庐县政府领导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专家评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管理,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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