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缙云县道门进士第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16.06.2015  20:13

缙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道门进士第保护工程立项申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道门进士第保护工程立项。工程性质定为修缮工程。
    二、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为文物保护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充分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道门进士第文物本体。工程内容包括正厅、天井及两厢楼,梁架打牮拨正、朽损木构件及墙体修补、装修恢复、屋面翻修、排水系统疏通,白蚁防治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维修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
    (三)深化文物现状勘察,分析病害和残损产生的主要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
    三、勘察设计分为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6月9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5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