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市萧山区许家南大房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17.06.2015  15:03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许家南大房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杭园文〔2015〕6号)及附件悉。经认真研究、审查,认为该设计方案已按《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杭州市萧山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许家南大房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浙文物函〔2014〕148号)进行了修改,现状勘查较为全面,保护原则和工程性质定位准确,工程范围和规模明确,保护措施可行,基本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一、设计方案应明确前期已经确定的修缮条件,如原住民的构成、去留以及日后利用功能等。对于现由许氏后裔居住的独立院落,建议保留许氏后裔居住。
    二、该文物建筑后期改动较大,门窗装修保留了后期历次改动的各种形式,本次修缮对于风貌协调、复原依据又不充分的后改门窗,在不影响日后使用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现状,不宜简单统一门窗形式。施工图阶段,应补充门窗维修一览表和大样图,并确保图表对应,细化门窗编号、保存情况、修缮措施、复原依据等。
    三、部分天井铺装样式缺失,应在施工图阶段补充细化。
    四、书房部分的后期改建,如不影响文物安全,建议暂时保留。
    请根据上述意见完善设计方案,并抓紧编制施工图,由你局核准同意后实施。

浙江省文物局
2014年6月9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5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