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G20重大机遇 推进文明法治建设 努力实现文明城市高起点上的新发展

01.03.2016  15:59

    斑马线上礼让行人,救人者无需自证清白……从今天起,这些在杭州都将被纳入法规管辖范畴。《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起正式施行,这是浙江省首次将文明行为规范列入地方性法规。

    2月26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召开《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市文明办、市城管委、市公安交警局、市教育局等党政职能部门围绕各自职责,就下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了表态性发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道德模范、最美杭州人和社会各界代表从各自的角度作发言谈体会。

    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全力办好G20国际峰会、打造文明杭州、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和世界名城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董悦

    杭州是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对文明行为进行立法的城市之一,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条例》的施行,是杭州文明城市创建史上的大事,是杭州在推进国际化过程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美誉度、软实力,体现市民幸福品质生活的重要元素;是杭州文明城市建设经验制度化的总结、对现代文明系统化的回应;是杭州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不仅是杭州文明市民的行为指南,也是党政职能部门实行依法管理的执法规范。

    全市各级文明办要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引导、知行合一,做到家喻户晓,知法懂法。各司其职,细化实化,进一步落实具体举措,严格把握实施执行环节。德法相济,树德执法,加强对条例和文明礼仪的倡导,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市民主体,社会参与,积极引导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其中,促使“好人法”落地生根。

    市城管委副主任 彭保华

    《条例》的颁布施行与城市管理工作密切相关,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机制,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利于形成文明行为养成的氛围,有利于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提升。

    城管系统要将《条例》学习与城市管理专业法律法规结合,加以理解,便于综合应用、提高实施效果。要将《条例》促进文明行为的规范要求纳入对管理与执法人员队伍的形象、制度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严格文明执法。要指导基层应用《条例》设定的有效机制深化城管执法工作,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和制止,加强与公安协作,建立更密切配合机制,做好不文明违法行为信用信息工作。要在系统内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先进、摒弃不良习惯,积极推动和促进城管系统文明行为先行。

    市公安交警局副局长 方国尧

    《条例》通过立法规范,在文明交通等方面倡导、促进市民的文明行为,不仅作用积极,而且适逢其时,与服务保障峰会工作必然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此期间,交警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运用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及一系列鼓励、促进和惩戒措施,加快推进我市文明交通进程。严格执行,全力作为,加强对《条例》所列举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守、严管、严处,坚持零容忍刚性执法,提升执法震慑力,不留冷门,持续改善交通秩序。部门联动,标本兼治,一方面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加以推进;一方面与相关职能部门理顺机制,拓展“专治、共治、自治”的交通治理新思路,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城市交通文明创建工作新机制,实现管理主体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变。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金波

    《条例》既立足文化传承,又符合国际惯例,充分考虑到国际交往的实际需要,具有时代性、生命力、长效性;既有价值引领,又有底线规范;既强调鼓励促进,又突出法律监督。

    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机构要将《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教育法制宣传行动,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将文明行为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建立校园文明公约,积极鼓励和大力表彰教师和学生的文明行为。要抓好家校联动,发挥教育系统的独特优势,创新创设载体,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真正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教育效应。要把《条例》的贯彻作为底线的要求和中小学育人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美丽学校建设行动等教育系统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师生文明素养。

市人大代表 杨一青

    通过立法规范市民行为,将强化文明行为促进的执行力度,增强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对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建设文明城市,迎接G20峰会的召开,非常及时,很有必要。

    作为人大代表,我们要努力做到“四个好”:一是学习好。要认真学习,知晓内容,联系实际,理解意义。二是宣传好。结合自己所在的单位社区,广泛宣传条例。我是教育工作者,首先要向全体教师、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宣传。三是执行好。《条例》的内容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行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是条例的执行者、实施者。我们要带头执行条例,保证自身行为切实符合条例的规定,做文明行为的促进者、带头人。四是督查好。作为市文明办聘任的文明城市督导员,我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加大对《条例》施行的督查力度,做好督导员工作。

市政协委员 黄建明

    《条例》实施以后,希望不仅是西湖美景令杭州人骄傲,市民高度自觉的文明行为也会让我们更加自豪。作为政协委员要带头宣传、执行《条例》,带动身边人,为杭州展现更文明的城市形象作出自己的贡献。

    建议教育和管理两者并重,通过加强认知、深化意识,达到规范行为、改变行为的目的。传统教育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未以法理服人。公民道德建设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要发挥法规纪律的约束作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托法律的权威优势,发挥法律的强制功能,筑牢公民道德自律的最后防线,使公民在法律约束中增强道德认知和道德自觉。希望教育宣传多从法理角度着手,培养大家的公共意识,意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提高文明素养。

道德模范代表 孔胜东

    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通过学习《条例》,我认为应该要自觉做到文明驾驶,开车时不使用手机,做到“手机不见面”;要将“斑马线前文明礼让”这一项城市金名片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并且严格做到“见人必让,让必彻底”;要规范着装,文明用语,体现公交员工的精气神;在行驶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始终把乘客的安危放在心上;要真情服务,用自己的行动,将公交车这条流动的文明风景线和文明杭州的理念展现和传递给市民乘客和国际友人。

    此次《条例》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予以了鼓励,并要求所在单位给予支持,对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这对我们志愿者是极大的鼓舞和激励,更加坚定了我向雷锋同志学习、奉献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国家电网杭州供电公司职工 史文斌

    《条例》进一步厘清了不文明行为违法界限,强化了文明行为促进的执行力度,创新了不文明行为处罚界线,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在企业里,要争当文明职工,爱党敬党,无私奉献;在社会上,要做好文明市民,要为杭州成为更加文明美丽的城市而努力。

    G20峰会召开在即,这是杭州让世界感知中国魅力的重要历史机遇。我们要向世界展示的,不仅是快速的经济社会发展、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秀美的自然山水,还有我们市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文明得体的言行举止。当好东道主需要有优良的市民文明素质,我们电网职工更要遵守职业道德,在文明施工方面按照国家的供电服务规范,为杭城的老百姓提供更多便利,更高质量的服务,为办好G20贡献更多力量。

最美杭州人代表 徐琴

    我的脑海中一直回放着两个画面:去年我带着弯湾托管中心的孩子们第一次去杭州图书馆阅览大厅,孩子们个个自觉地噤声,蹑手蹑脚地走进去;跑完杭州马拉松那天,孩子们留下来蹲在那里捡垃圾。虽然我们的孩子身上有一些不完美,虽然他们未必能完全理解“文明”这个词的含义,但是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文明素养令人敬佩——知道在公共场合该怎么做,这与杭州这么多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密不可分。

    我深深地感受到《条例》的及时性和必要性。《条例》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实在,观点与时俱进,是文明市民的行为指南,将更加弘扬社会正气。身为最美杭州人,应该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除了严格要求自身,还要带动我的孩子们,带动身边的人,让大家感受到因文明有礼而快乐。

西湖交警大队北山中队省府岗组岗长 陈乃千

    可以说,《条例》为杭州的城市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做到这些要求,才能真正反映一个人的文明素质,才是杭州城市文明水平的有力体现。

    我是一名来自杭城基层一线的交警,每天都要和千千万万的交通参与者打交道,保障道路通畅和车辆行人安全是我的工作职责。文明见微知著,礼让斑马线首先就是从杭城公交开始,逐步推广,最终成为杭州的“金名片”的。既然我们能做好这一项,为什么不能做得更多?我们可以引导规范有序地停车、可以引导机动车驾驶人不违法掉头、不违规左转,引导文明安全驾驶等等。如果每个市民都积极行动起来,杭州城市文明又会迈进一大步。

    《条例》中,我还特别注意到了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这两条很好地解决了我们做好人、做好事的后顾之忧。

西湖区转塘街道外桐坞村村委会主任 仇维胜

    《条例》对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有很强的针对性、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尤其是杭州作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城市,今年还将承办G20峰会,在这个时候颁布《条例》,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意义重大。

    下一步,我村将结合文化礼堂中开展的未成年人礼仪教育、村民知识讲座等活动,组织大家广泛学习《条例》,实现村民向市民的素质提升。同时,作为3A级旅游风景区,我村将继续加强对景区管理人员的文明素质教育,按照《条例》要求教育景区的工作人员及外桐坞村民树立文明形象,其次我们景区将把《条例》知识与自身的文化宣传活动结合起来,让游客在旅游体验中感受文化魅力,还能够接受文明知识的教育,让游客自觉加入文明出游的行列。

   杭州市功勋志愿者 钱航

    志愿者的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条例》当中所倡导的文明行为,都是志愿者所一直践行的。杭州志愿者协会下辖很多专项志愿服务队,包括:无偿献血服务队、助残志愿服务队、环保志愿服务队、敬老志愿服务队等等,志愿服务队所服务的内容,传播的理念都是《条例》当中所描述和规范的。

    《条例》不仅是一部地方性法规,也可以做每个人的心灵镜子,每天去照耀和自省。作为一个杭州市民,我一一对照《条例》,内心有些不安,扪心自问有多久没有陪在老人身边;作为一个知识产权律师,我每天看到大量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作为一个志愿者,我需要做得更多,把文明、把奉献、把友爱、把互助、把进步传播给更多人。

杭州文海实验中学学生 陈嘉禾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条例》相当于诗中所说的“浓抹”,而我们每天的文明行为很像是给我们的城市化一个“淡妆”,有了“浓抹”,有了“淡妆”,西湖美了,杭州也会更美。

    在我们学校的边上有一个地铁站叫“云水站”, 我打算召集同学们一起去地铁站做志愿者,进行有序排队上下地铁的文明倡导活动,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一届一届地做下去,排队乘车的文明行为一定能够在人群中传递开去。

    城市的文明素养源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表现,让我们做好身边的那些小事,坚持从自己做起进而影响身边的人,让文明行为成为我们的习惯,成为我们内心的一部分,最终成为我们生活中快乐和幸福的源泉。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赵芳洲/整理 李忠/摄        编辑: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