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文广新局三招推进古建筑保护工作

24.05.2018  03:27

  近年来,瑞安市文广新局紧紧抓住“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城市建设良好契机,坚持“城市有机更新、更要保护文保点”的原则,打出“保护、迁移、收藏”三招,深入推进古建筑保护工作,在旧城换新颜的过程中实现瑞安优秀历史文化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在老城区共开展文物就地保护9处,异地保护3处,构件保护2处。

   一是就地保护,传承城市文化 。聘请专家对改造点文物本身级别、本体主人级别、文物价值影响力进行科学研判和分析,针对极具历史价值的文保点采取修旧如旧,就地保护的模式。如国家级文保单位玉海楼、省级文保单位利济医学堂和早期公用图书馆心兰书社,以及西河路方宅等重点文物,在进行综合分析后实施就地保护模式。针对历史悠久,但又遭到不同程度破坏的文物点,如公园路上的孙氏老宅,在主体和体现建筑核心价值的部分坚持原貌维修;在附属部分局部采用结构托换的方式进行修缮,做到尽可能多的保留原状原物,找出历史原脉、恢复历史原貌。

   二是异地保护,迁移城市风貌。 为尽量减少城市文化和信息的流失,在旧城改造中,对于无法实施原址保护,但有一定文物价值的,则采取异地保护。邀请具有文物维修设计资质(丙级以上)的单位编制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出具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在施工图上对方案进行完善,经相关招投标程序后确定具有文物维修资质(三级以上)的单位进行施工,同时邀请监理单位对维修保护进行全程监督。如位于南门社区的市心街林宅和洪公淮宅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及拆迁地块建设规划情况后提出“保护意见”建议,确定文物保护形式为迁移异地保护。

   三是构件保护,留存城市记忆。 为在老城区提升更新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针对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异地保护又缺乏保护价值的国有尚未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保留部分具有收藏价值的构件,实施核销拆除。如位于西门社区的竹木街施美生民居,在确定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异地保护又缺乏保护价值后,决定实施核销拆除,但在拆除时收藏具有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并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