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范”网络小说无法影视化 屡遭评论吐槽

18.03.2015  11:43

  好莱坞“编剧教父”罗伯特·麦基曾公开表示,好莱坞不会在网络小说中选择剧本,因为网络小说难以出精品。但在另一些影视剧人看来,网络小说新颖的题材,通俗的口语化表达,倒是在某种维度上接了“地气”,形成了传统文学与影视剧艺术的“中间地带”。

  近年来,网络小说已经成为国内影视界争夺的优质资源,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就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今年的荧屏,几乎被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承包。

  然而,拥有良好粉丝基础的作品登陆荧屏后,却多被吐槽淹没。原著小说的新意,被荧屏的规模生产“套路”,消解成了半成品偶像剧。而影视界对于网络小说资源的疯狂开采,不但对网络小说多年积累的品牌价值造成了极大浪费,也“反噬”着网络文学的生命力。

  影视学者呼吁,改编剧不该仅靠网络小说的知名度招揽“看客”,真正吸引读者的并非人设与情节,而是对作品的价值认同,这才是真正需要影视剧展现的。因此,网络小说看似为影视剧提供了现成的人物、情节、与叙事角度,但它们甚至比原创剧本更需要打磨与再开发。

  网络文学作者中会走出下一个“琼瑶

  在不少国内观众心中,2011年是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最辉煌的一年。脱胎自网络小说的小成本电影《失恋33天》,一举拿下3.5亿票房,成为不少业内人士口中“以小博大”的经典案例;同年,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的的电视剧《步步惊心》,也掀起一阵收视热潮。

  其实,影视剧对网络小说的挖掘,来得还要早,而未来,网络小说恰有在影视剧市场上“撑起半边天”的架势。今年推出《华胥引》、《花千骨》两部网络小说改编剧的慈文传媒,便是最早下手的影视公司之一。7年前,慈文传媒就买下了约30部网络小说的版权,虽然第一批购入的网络小说中,被制作成影视剧的只有十分之一左右,但公司对网络小说版权的购买还没止步。“未来,我们的影视剧中,由网络文学改编而来的会占到一半左右。”慈文传媒董事长马中骏告诉记者。而这个数字在业界并不罕见,从不少影视公司推出的作品结构来看,已经十分接近这个比例。

  一位网络文学平台负责人透露,影视公司对于网络文学资源的竞争日益白热化。不少网络文学作品还未完成,甚至只是开了个头就已经被买家收入囊中,而一些高人气的“大神级”网络作家作品版权一路飙升,甚至花钱也不一定能买到。一些入手较早的影视公司甚至开始了“倒手转卖”业务。

  与网络小说改编开山之作《第一次亲密接触》,内容紧贴网络本身不同。目前的网络小说市场中,作品题材繁多,而比较集中的有三类:一类是今年大热的玄幻仙侠题材;一类是深受女性喜爱的言情题材;一类是男性受众相对较多的英雄梦系列,以闯关、打怪为主。在这些内容中,最受影视剧青睐的无疑是讨好电视剧主流受众的言情小说。而写出《步步惊心》、《云中歌》、《大漠谣》的桐华,以及《何以笙箫默》、《杉杉来吃》的作者顾漫等,专注爱情小说的作者则成了网络小说影视化的最大受益者。

  “下一个琼瑶一定是从网络小说作家中走出来的。”一位制片人大胆推测。这个观点得到了马中骏的认可:“最纯粹的文学无法影视化,就像最纯粹的影像无法文字化。网络小说是一种通俗文学,既与普通读者的心理贴合紧密,也比较适合转码成影视语言。

  创意成“套路”,偶像剧“半成品”现身

  “前几年,影视剧创作中,策划型的作品很多,有了一个点子、创意,就开始写剧本。这类操作方式由于创意的缺乏,导致题材重复,很快就露出了疲态。所以这两年回归文学源头的影视作品越来越多,而不少传统文学已很难与当下的市场接轨。”电视研究者李星文认为,网络小说成了“剧本荒”的及时供给。

  在不少影视业内人士看来,网络小说成为“优质”资源也与其较高的性价比有关。业内人士透露,虽然网络小说成了不少影视公司争抢的对象,但是目前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中,版权费达到7位数已是“天价”。而这个数字在动辄投资上亿的影视圈中根本不值一提。去年投资高达1.5亿的电视剧《红高粱》,莫言的改编版权费就达到了1000万。

  虽然网络小说价格不高,但其附加值却很高,除了为影视剧提供了完整的人物、故事与新鲜的角度外,人气网络小说本就有巨大的粉丝基础。与传统小说不同,网络小说作家会在长期连载中,通过与读者的互动,时刻对剧情进行调整,时刻适应市场的需求。不少网络小说作家更是拥有千万铁杆粉丝,上亿点击量。有出版人曾做过一个夸张描述——只要印上了某位网络人气写手的名字,一叠废纸也能卖钱。

  网络小说就像被放置于货架上的“文学商品”,为影视剧提供了“创意采购”的来源。但当较为“非主流”的文学样式进入“主流”的影视市场,原著的风光却黯淡了不少,“雷剧”层出不穷。《佳期如梦》、《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泡沫之夏》、《千山暮雪》等都是较早试水的作品,这些原著小说都拥有极高的人气,然而改编成电视剧后却不是籍籍无名,便是差评不断。

  最近一部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虽然收视飘红,但却遭吐槽一片。不少业内人士更愿意将其评价为一部运营大于内容的“营销剧”,而非好剧。“没有阅读过原著的观众,很难被这部剧吸引,因为其作为一部影视剧作品没有什么营养,而作为偶像剧成品来说,质量上还远远不够”一位电视评论人犀利表态。

  从网络小说改编剧上,观众甚至总结出了基本“套路”:找来一部高人气网络小说,请来以“高颜值”著称的演员,不管什么题材都要放大情感波折,情节不够就用MV凑。

  一位网络小说作家透露,为了让自己的一部纯爱小说更具看点,影视公司希望凭空加入一个角色,制造一场与男女主人公的“三角恋”。由于作者的坚持,最终选择了一个折衷办法——让新角色与主角的朋友恋爱,为剧情新增一条旁枝。不少原以“新意”、“走心”取胜的网络小说,却在批量生产的电视剧模式下,被挤压成了形状相似的偶像剧“半成品”,观众的新鲜感也透支在这俗套的走向中。

  网络小说改编剧,不应该成为一种类型

  一位影视界大佬,在一次影视论坛中表示,对于网络小说资源就应该“不管内容,先买来囤着再说。”网络小说影视化的道路“越走越窄”,影视剧市场的急功近利正是其症结所在。

  眼下的疯狂开采,不但对网络小说多年积累的品牌价值造成极大浪费,甚至“反噬”着网络文学的生命力。一位在影视公司从事文学资源开发的工作人员透露,优质的网络文学资源其实都集中在网络文学刚刚起步的阶段,因为那时还没有影视公司的追捧与如此广泛的商业开发诱惑。当时的作家们纯粹是为了表达真正感动自己的东西,相对比较纯粹。而今虽然市场火了,功利却埋葬了最初的创意与生动,作品中迎合市场、粉丝的痕迹越来越重,题材雷同的跟风之作越来越多。“现在发现引领潮流的新作很困难,恐怕还要等下一波增长期。

  不少影视剧公司之所以瞄准网络小说,就冲着其“快、多、奇、省”的特点,而网络小说本身内容扎实与否、适不适合转码成影视语言,阅读快感与视觉快感间的隔阂如何消弭,这些真正关键的问题却在功利心的作用下被悬置。但事实上,虽然网络小说受到大量粉丝的认可,但是一部优秀的网络小说离影视剧还很远。“网络小说形式灵活,但其中口水的成分也相对较多,因此网络小说甚至比原创剧本更需要打磨,简单地拿来主义,或者囫囵吞枣地将原著人物塞进一套自认为讨好市场的设定中,都会消解原著的价值。”马中骏说。

  李星文认为,网络小说中人物与故事很重要,但最大的宝藏却是读者对作品的价值认同,而这恰是隐藏在文本背后,真正需要挖掘的。比如,穿越题材的网络小说改编剧曾风靡荧屏,但真正成功的却少。“穿越”毕竟只是一种手段与途径,读者真正感兴趣的其实是一种古今生活与价值观的碰撞冲突,既可以挖掘出当代女性对于爱情与婚姻的不安全感,也可以探寻个人变量与既定历史的关系。但大多影视剧却急于赶上“穿越”的大潮流,最终错过了对作品潜在世界观的展现。使得原本的创意,最终沦为千人一面的“言情外衣”。

  一位文化学者曾说,网络是一个载体,而文学不应通过载体区分,从某种程度上看,当年的说书就很接近现在的网络剧文学,但从说书艺术中萃取出的却有不少现在公认的经典。同样的,影视剧也不该光靠原著名气招揽看客、而不去开发作品背后的时代烙印与深意,将其沦为一种肤浅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