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的“镇江样本”

25.09.2015  10:10

  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进程中,如何推进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广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是新时期文化部门亟须解决的一个重要战略课题。

  2011年起,江苏省镇江市在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中,先行先试,将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作为创建的一个重要特色和亮点来抓。5年来,通过抓标准制定、组织网络构建、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宣贯推广、广场设施建设、广场品牌打造,全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文化广场管理服务标准化的“镇江样本”。

  2014年5月,镇江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应用项目被文化部评为2014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3个重点项目之一;今年5月,镇江市文化广场管理服务标准化项目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试点项目。

  突出“四个明确”,制度引领标准化

  明确目标任务

  2012年,镇江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文化广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初步拟定了中心文化广场、基本型文化广场、小型文化广场的创建与评价标准;2014年,先后制定了江苏省文化管理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

  明确文化广场建设标准

  2014年4月,由镇江市文广新局承担起草编制的《文化广场创建评价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由省质监局公布,文化广场建设的“镇江标准”成为“江苏省标准”,这也是国内首个发布的文化广场建设地方标准。

  标准明确规定各类文化广场活动由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每个广场基本建设做到“六个一”,即有一个场地、一支专兼职管理队伍、一个电子显示屏、一套音响系统、一个阅报栏、一个资源安排表;活动主体基本实行“1+X”模式,即每个文化广场有一批固定的文化志愿者、一支固定的社区文体团队、一个固定的结对驻地单位和若干支流动文化服务团队;文化广场活动频率为中心文化广场每周1次、基本型文化广场每月2至3次,文化娱乐广场每月1次;每个广场每月组织不同类别文化活动,群众可根据需求选择邻近的广场参与喜欢的活动,满足群众对文化的个性差异需求。

  在此基础上,镇江市按标准化的要求,积极建立完善文化广场标准化体系,根据文化广场创建与评价服务的实际需要编制了文化广场建设标准化体系表,建立了文化广场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初步构建了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文化广场标准体系框架。

  明确文化广场建设规划

  经市规委会审查批准,编制了《镇江市文化广场建设2012—2014年三年发展规划》和《镇江市文化广场地图》。到2014年底,全市按标准建成570个各类文化广场,其中,中心文化广场20个、基本型文化广场50个、小型文化广场500个,分布广泛、密集有序,实现了全市城乡文化广场全覆盖。同时,制定了文化广场规划引导和检查确认制度、广场文化活动组织管理工作制度等,明确规定,凡在城乡规划建设公众聚集使用的空间与场地,规划部门同步考虑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的需求与功能,明确相关设施设备要求。

  明确文化广场建设奖评制度

  经市委、市政府统筹,每年组织对各地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和广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实施以奖代补;对形成有效社会影响的特色文化广场,予以重点奖补。

  搭建“四大平台”,统筹推进标准化

  搭建组织平台,整体推进标准化

  镇江市委、市政府建立文化广场建设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工作组,建立全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组织网络,形成了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城乡联动的工作机制。2013年至2015年,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将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列为民生工程项目,多次专门召开镇江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动员大会、现场会、协调会、调度会,明确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同时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整体推进全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

  搭建示范平台,榜样带动标准化

  2014年,市政府确定了13个文化广场作为全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示范点。这些示范点除达到文化广场“六个一”基本建设标准外,还结合广场景观建设,突出文化主题,营造优美的文化氛围,如梦溪广场为镇江历史名人文化广场、北固湾广场为东吴文化广场、古城公园广场为法治文化广场、润州广场为双拥文化广场、中山广场为科技文化广场等,进一步丰富了镇江城市景观的文化内涵。在全面完成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现场会,总结和推广示范点建设经验,以点带面,有力带动了全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搭建宣贯平台,宣传助推标准化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广场标准化宣贯工作,共组织开展文化广场管理服务标准化专业知识的全员培训3期,增强了文化广场创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使之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能掌握相关标准,提高标准化服务水平。二是编印《文化广场标准化宣贯手册》,在中国镇江网和镇江市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等网站设立文化广场标准化专栏,利用市级网络、媒体以及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橱窗、电子屏、展板等多渠道宣传文化广场标准化工作。三是建立广场活动信息发布制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广场文化活动、志愿活动信息,扩大社会知晓面,提高公众参与度,如《中国文化报》对镇江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应用项目进行了专题介绍,2015年,中宣部第586期《每日要情》以“江苏镇江大力推进文化广场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为题进行了报道。

  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创新推进标准化

  开展“道德力量·情暖广场——文化广场志愿者行动”,组织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30多家部门的志愿者走进文化广场,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将弘扬志愿精神与文化惠民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整合吸纳各方资源,创新文化广场服务形式。

  建立“四大机制”,有序推进标准化

  建立文化广场活动经费保障机制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文化广场活动经费,专项用于文化广场活动各项支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市、辖市区、镇(街道)投入责任。各辖市区纷纷设立了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其中丹阳市、句容市2013年和2014年专项经费达300万元,用于统一招标,为各类文化广场配送流动舞台、灯光音响、电子显示屏、阅报栏、文化广场标志标牌等设施设备以及广场文化活动奖补等。

  建立文化广场建设激励机制

  制定下发《镇江市文化广场评选办法》,政府下拨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每年底以听汇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组织检查评比,实施以奖代补,对考核验收达标的文化广场、优秀文艺团队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12年至2014年共奖补各类文化广场570个、文化广场优秀文艺团队180支、先进个人229人,奖补经费达531万元。

  建立广场文化活动社会化运行机制

  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营销理念,引导社会力量多元投入广场活动,利用广场冠名、社会力量赞助、公共文化与企事业单位内部文化建设相结合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广场文化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建立了持续良性运转的广场文化活动社会化运行机制。

  建立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督查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与服务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统筹下,由市督查室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组成督查组,每年组织对各辖市区各部门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督查,并引入第三方开展文化广场满意度测评,将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实绩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辖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全市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按计划步骤有序推进。

  积极开拓创新,标准化建设成效喜人

  镇江市积极开拓创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文化广场管理服务绩效评估的标准化体系,深入契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开拓路径,提供范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可喜成效。

  通过4年来不断创新发展,镇江市文化广场每年开展各类广场文化活动5000多场次,惠及群众达270万余人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形成了“便捷化、个性化、常态化”的文化惠民网络体系。

  一是基层文化设施明显改善,功能优化。全市镇(街道)、村(社区)文化设施得到加强与完善,基层文化阵地由传统的室内转向室内室外同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空间进一步拓展,基层文化设施功能不断优化,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

  二是城乡文化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文化广场建设一盘棋,盘活了城乡各级各类文化资源,文化交流和互动明显增强,城市的优质文艺节目到农村巡演,农村的优秀民间文化到城市广场展示,实现了全市广场文化资源共享的目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化、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层次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带动了群众文艺团队的长足发展。全市广场文艺团队由2012年的500多支发展到2014年底的1000多支,基本上每个村和社区都有1支以上广场文艺团队。通过在文化广场经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多类文艺团体按照精品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要求共同发展,推动了文艺人才成长和创作繁荣。

  四是成功打造了一批广场文化活动品牌。镇江市“欢乐家园”(文心大舞台)广场文化活动荣获第十四届全国群星奖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奖,丹阳市“时代潮”广场文化活动、京口区“魅力京口”广场文化活动、润州区“家在润州”广场文化活动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五星工程奖”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