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优秀历史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助力文化繁荣发展

06.09.2017  15:00

  日前,温州市文广新局召开会议,通过对温州市优秀历史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监事、理事调整事项的意见。

  据悉,该基金会于2009年由浙江省文化厅牵头、省民政厅登记成立。2015年换届选举,由原温州市文物局局长金福来担任理事长,另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主要捐赠人等20人组成理事会。同时,聘请古建筑、文博、木雕、瓯绣、剪纸、曲艺、民俗、地方史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领域的13位学者组成专家组。

  基金会主要收入来源于地方政府资助、组织募捐以及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财产主要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文物修复、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镇(村、街道)规划编制及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人补助等方面。每年年初,基金会受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单位、个人的申报材料,分地区、分类别进行详细分析研究,组织有关专家及本会人员实地勘察,采取一看现场、二听现状和下一步规划、三由专家评议并提出该项目的维护意见的方法。补助项目及补助款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理事以表决方式,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后方可执行。补助经费须在该项目启动或完成后,经有关部门专家审核后方可下拨。

  在今年的第九次申报中,温州市各单位和个人共申报优秀历史文化保护项目28个,经理事会讨论研究,组织有关专家去平阳、苍南、文成等有关乡镇、村落实地勘察,初步决定将琦君故居附属楼修缮、南塘东山路廊维修、矾山朱宅历史建筑修缮、单档布袋戏传承人带徒等27个项目列为补助对象,拟补助金额154万。

  据悉,该基金会成立至今,先后补助瑞安蒋幼山故居维修、文成《刘伯温传说》书籍出版、乐清朱镜宙墓维修、平阳中共浙南委员会成立旧址修缮等优秀历史文化项目139个,至今已启动或完成项目109个,补助金额九百多万元,为温州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了突出贡献,也对温州全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优秀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合理使用并提高绩效,基金会将开展全市优秀历史文化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对温州市近年来发掘的优秀历史文化项目做好配合指导,对一些困难项目进行资金调整,切实加强对全市优秀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急需补助的项目,助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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