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教育系统织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

04.05.2016  17:44

一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主抓直管机制,推进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岗双责”。同时,突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主责,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督查与专项检查,形成常态化的联动督查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及时制定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情况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

二是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湖州市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推进决策、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强化基建项目、经费使用、采购招标、招生考试、人事任免、招聘调配、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以及严肃查纠领导干部“不担责、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的现象。

三是强化“阳光教育工程”建设。落实“八项规定”,强化纠风治乱,重视纪检组织队伍建设,健全学校(单位)纪检组织,配齐配强纪检组织人员,关心纪检干部成长,开展岗位学习和业务培训,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监督、预防能力,分条线深入开展和助推“阳光招生、阳光从教、阳光招聘、阳光评审、阳光收费、阳光采购、阳光食堂”等阳光工程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教育。此外,建立健全市属学校(单位)廉情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