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党支部学习贯彻廉政警示教育案例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2.08.2016  16:51

8月15日下午,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党支部结合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上,支部书记从警示教育入手,对《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警示教育案例》中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其他类等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深入剖析了案件中的风险点,使大家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其次又原文传达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问责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决定、问责执行等方面进行仔细地解读,让大家深刻理解《问责条例》内容。

支部书记要求全体党员以警示教育案例为戒,存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并吃透《问责条例》精神,以此条例作为自己的“对照镜”,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通过学习,全院党员加强了党性修养,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以反面典型引以为戒,汲取经验教训;同时,通过学习《问责条例》使每位党员都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达到了入脑入心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