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教育局六个强化做好学校食堂安全管理

14.02.2017  03:05

龙游县坚持为师生服务、学校自办、学生用餐自愿原则,始终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完善措施,明确责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积极打造师生满意、安全卫生的学校食堂。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学校食品安全涉及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龙游县教育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落实到具体工作,形成了“局长抓校长、校长抓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管理人员抓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网状责任体系。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时时处处,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强化等级管理。近年来,龙游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学校食堂的量化等级管理,先后对24所学校食堂进行了重建和改造。目前,全县53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有A级食堂7家、B级食堂41家,AB食堂等级比例达90.6%。全县完成“阳光厨房”建设学校27所,建成比率达50.9%。2017年暑假计划再创建5-6所学校的阳光厨房。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实行食品安全工作台帐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的采购、验收、加工、储存等过程的卫生关和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的留样制度。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未取得“三证”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规范操作。

四是强化食品监管。把好采购关。(1)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用油的采购由教育局统一采购,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确定供货商后对各校进行配送;(2)大米采取分10个学区进行招投标的方式实施,确定供货商后配送至相应学校;(3)除油、米之外的其它原材料采购,由各学校实行分散定点采购。县教育局要求供货商应有资质,由各校通过招投标或公开比选方式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不允许校长个人指定,并且要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配送合同进行配送。把关检测关。为从源头供应上保障食品安全,各校严格落实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即:每天配送到学校的蔬菜、肉品,配送单位提前都进行了检测,相关检测报告每天需提交给学校。把好公示关。原材料入库需经专人轮流验收,在原材料的质量、数量上把好关。在完成对配送或采购的食品验收后,都要在学校食堂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录入,在龙游县教育局食堂信息平台网上公示、学校张榜公示,在价格、数量上必须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公示内容作为财务结算依据之一。学校食堂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让全县教职工了解学校食堂采购的一些信息,达到全过程全员监督;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人员、学校负责人作为该系统的管理员,可以随时查阅全县各校食堂的周食谱及日常采购清单和食堂原材料采购价格排序情况。把好价格关。对同一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基本上保持一周不变,各学校还可以利用平台进行各校食堂采购价格比对,杜绝了采购定价的盲目性,降低了采购成本。不管采取何种方式产生的供货商在日常供货的过程中,县教育局都要求各校成立询价小组,及时了解市场价格信息,加强与供货商的对接,合理调整价格,尽可能降低成本,让利学生。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成立学校膳管会。部分学校成立了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教师组成的膳管会。在食品原料进货关、入库验收关、操作程序关、物品存放关、食堂环境卫生关等流程上都列入膳管会的监督范围,由膳管会成员进行打分评价,进一步促进了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在每学期开学初,龙游县教育局配合市监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学校并限期整改,落实整改。

六是强化安全教育。学校每学期都开设食品卫生安全专题课,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针对不同的食品安全案例深入剖析,规范其日常管理行为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