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杭州市具有中学教师、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公示

07.11.2014  13:54

  经杭州市中学教师、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季玲等63人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实验师、助理研究员、中专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至13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将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须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25616;联系地址:杭州市屏风街8号;邮编:310003。


   附件:2014年度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实验师、助理研究员、中专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公示名单

杭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