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进入发行准备阶段

02.08.2017  03:44

近日,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中央两部门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配套政策,为后续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办法甫一出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即会同省财政厅对办法出台后如何贯彻实施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及时在系统内进行了转发,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具有信用等级高、筹资数额大、融资期限长、融资成本低等优势,将是今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主要融资渠道。该项工作自从今年三月份启动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即积极主动与交通运输部和省财政厅进行沟通,争取到了全国最多的债券额度,相关工作得到了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130亿元政府收费公路债券额度下达后,在两厅的密切合作下,目前省人大已按规定程序批准了债券分配和预算调整方案,现正按进入发行准备阶段。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办法要求,认真配合做好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评级工作,落实对接好省级债券的预算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组织开展2018年专项债券需求上报工作和行业监督工作,确保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尽快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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