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合督查进出口环节收费问题 多家船公司整改降低电放费标准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4.09.2015  11:16

  一段时间以来,外贸企业普遍反映进出口环节违法收费、重复收费问题突出,既侵蚀了一些企业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环境。为进一步摸清情况,依法引导、规范监管市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日前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赴青岛、宁波对进出口环节乱收费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发展改革委对部分船公司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针对企业反映船公司电放费由100元涨到500元等问题,发展改革委调查发现,部分船公司存在签发单证环节收费项目较多,电放费收费标准不合理等问题。发展改革委向有关船公司反馈了发现的问题,要求其严格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确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目前,已有多家船公司对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包括合并部分重复收费项目、降低电放费收费标准等,电放费由此前的每票400-500元调整为每票150-200元。
  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工作,并多次作出部署。2014年以来,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有关部门对进出口环节收费集中进行了清理整顿,出台多项监管措施,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300亿元。据督查了解,这些减负举措让外贸企业既感到振奋,又得到了实惠。
  企业同时反映,目前政府行政类收费比较规范,但市场乱收费现象严重,且名目偏多偏乱,垄断经营、搭车收费、“红顶中介”等强制服务收费依然存在,部分港口企业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依法规范,如有的码头操作费由去年的700元/箱上涨到1200元/箱,集装箱铅封费由原来的5元/个上涨到75元/个,拖轮费增加30%左右。
  近期有关职能部门将对市场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国务院办公厅已向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7部门发出督查通知,要求其全面开展分管市场领域专项督查,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责任,切实整顿市场秩序,制止乱收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降低中央管理的进出口环节部分收费,重新核定地方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只降不升。按照这一要求和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目前有关部委已启动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派出多个工作组赴地方调研,指导市场乱收费清理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