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获得2017年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务限额130亿元 将为交通补短板再增后劲

04.05.2017  11:33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收到交通运输部《关于明确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的通知》(财审预函[2017]94号),告知财政部已明确浙江省的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额度为13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浙江省的政府收费公路建设。而从最近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制订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7年全国的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总额度为730亿元,浙江省占到了17.8%,为专项债券额度最高的省份。

肩负国家“现代交通示范区”创建和完成“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5411”目标的重任,浙江省交通建设面临巨大的融资压力。为此,省交通运输厅拓宽思路,做好开源节流新文章,除进一步巩固以财政为基础的普通公路水路融资主通道,充分发挥省级综合交通投融资平台在全省的引领辐射作用,以及大力推进PPP模式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外,还积极向中央争取开辟政府收费高速公路融资新通道,使该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方面,省交通运输厅对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正在征求意见的《地方政府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组织人员作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多条具有操作性的意见,得到两部的采纳;另一方面,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摸底地方政府收费高速公路专项债券的资金需求,在与省市县的项目单位反复对接的基础上,共提出了17个符合条件的项目,涉及总投资1500亿元左右。目前资金需求方案已报省财政厅审核,后续两厅将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确定130亿元的项目专项债券分配方案,由省财政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进入发行程序。

下一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加强与交通运输部和省财政厅的沟通对接,建立完善两厅协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两厅职责分工,明确两厅与项目投资主体、项目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后续的使用管理等,确保用足用好政策,为全省交通补短板再添新动力,为创新政府收费公路融资机制积累经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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