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黑袋子里的“小意思”后一路“黑”下去

19.05.2015  11:54
杭州一银行行长受贿544万元获刑   36岁的杭州某银行行长陈高(化名)在6年内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诸暨多家企业的贿赂款并在贷款事务上为他人谋利,共计人民币544万元,均用于个人娱乐及生活消费。日前,诸暨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陈高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510万元。

  黑袋子里装着“小意思

  2007年至2012年,陈高先后担任杭州某银行的信贷员、副行长、行长,在6年时间里,陈高凭借自己的能力将业务不断扩大。然而,在所谓的成功面前,陈高被利益迷失了心智,在歧路上越走越远,而这一切还要从2007年的一场宴请说起。
  A公司是诸暨的明星企业,在2007年向陈高所在的银行申请贷款,而陈高是负责A公司业务的客户经理。由于他对A公司的情况较为熟悉,对贷款申请也颇为上心,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为A公司争取到了全额的贷款。
  A公司老总东哥为感谢陈高在贷款上尽心尽力的“帮忙”,在贷款下来之后,将陈高约到了A公司,亲自进行招待宴请,感谢陈高在贷款上的“帮忙”和“辛苦”。
  宴请结束之后,东哥将陈高送到停车场,并从自己的车后备厢里拿出一只黑色袋子,塞进陈高的车中,嘴里不断念叨着“小意思”。陈高见对方如此客气,心以为是一些土特产,便也不推辞,回到家也未进行及时查看。
  第二天,陈高想起前一天东哥送的礼还放在车中,便拿出查看。不看不要紧,一看还真有点吓人:整整16万元现金。突如其来的一笔巨款,让陈高手足无措,紧张不已,“当时我耳朵都红起来了,以前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的钱”。陈高事后描述,自己立即打电话给东哥,表示不该收这笔钱。但东哥执意这是陈高应得的“辛苦费”。
  面对从天而降的“辛苦费”,陈高内心充满矛盾,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知道收受企业人员的财物就是受贿,恰巧的是,陈高当时刚好被人骗走了一笔钱,刚好也需要还债。“于是心想,自己也没有违规放贷,只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尽可能加快了放贷速度。”陈高这样想着,也就把钱给收下了。

  从面红耳赤到习以为常

  这一次贪欲闸门的打开,使陈高的内心开始不断膨胀。2010年,陈高已是这家银行的副行长,对贷款审批和上报的权限更大了。
  当年,A公司希望在该银行的贷款额度提高到5000万元,便时常请陈高吃饭。在一次吃饭时,陈高向东哥提到自己报了一大学的EMBA研究生班,中间出了些困难,最好能认识该校领导,疏通一下关系。
  东哥听闻后,立即表示自己与该大学某领导关系非常好,让陈高只管准备考试、面试等,其他事不用担心。此后,东哥的确通过关系,帮助陈高进了这个研究生班,还主动替陈高交了30万元的学费。而陈高也知道,这30万学费是东哥为提高自己公司贷款额度对他的贿赂,事后也便未进行归还。
  从第一次收下钱财后的惊慌失措,到后来的习以为常,陈高已丢掉了一名金融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观念,至案发,陈高先后收受19家企业的贿赂款共计现金544万元。
  诸暨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高收受贿赂款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陈高在案发前曾退回34万元赃款,并在法院审理期间退清了全部赃款,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