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徒手攀爬21楼盗窃 得手后拍高空风景照留念

04.11.2016  14:36

  男子屡次徒手攀爬高楼盗窃,每次作案后拍高空风景照留念满足“成就感”。记者3日从重庆大足警方获悉,该男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拘。

  10月23日上午,家住大足区棠香街道某小区21楼的陈先生向警方报警称,家中财物被盗。据陈先生介绍,他早晨起床发现,放在床头的手机不见了。陈先生以为手机没拿进卧室,到客厅一看,发现原本放在客厅的另一部手机也不见了。

  陈先生连忙叫醒家人,经家人清点,除了两部手机,还有300元现金也被盗走,损失共计1万余元。陈先生仔细查看大门,发现大门毫无撬动痕迹,房屋中也没有其他翻动痕迹,唯独一处窗户边隐约能看见几个脚印。民警调查发现,近期不仅是陈先生一家,他所在小区共计6家高层住户都曾被盗。

  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并调阅了小区及周边视频监控。通过侦查,民警判断该系列盗窃案为嫌疑人单独作案。由于犯罪嫌疑人只对该小区作案,民警分析嫌疑人居住点应该在案发小区附近。结合上述特征,民警在小区附近展开了大量摸排走访,于10月28日在大足区五星大道附近将嫌疑人陈某(20岁,男,贵州人)抓获。到案后,陈某对其多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陈某交代,他最近刚到大足,准备在当地务工,由于一时没有经济来源便想到偷东西。陈某找到居住地旁边某小区,利用从小擅长攀爬的特长,寻找到适合攀爬的墙面后,徒手逐层往上爬,一边爬一边观察没有安装防盗网、没关窗户的住户。陈某称,他攀爬技能了得,徒手爬完33层高楼只需1个多小时。每次作案后他会继续攀爬至楼顶拍照,这样让他很有成就感。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刘洋 刘相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