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擅自搬走租客物品 房东为自己的行为交了学费

21.05.2015  09:08

在九堡街道和事佬工作室,房东陈新(化名)一次性向房客林美(化名)支付人民币1000元,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陈新说,这次事算是给自己上了一堂法律课,1000元就当是交了学费。

2014年4月18日,在杭打工的林美租了陈新的出租房,并且支付一个月房租650元。5月12日,因为林美一直没有入住,房东陈新就联系上了林美的丈夫,对方表示不再租住该房屋。但之后,林美也一直没有来腾房。在没有通知林美的情况下,陈新就自行将出租房里的物品搬出了。

当晚7点,林美来拿自己的东西,发现自己的东西都被搬到了屋檐下。她对陈新说,自己购买的一块手表不见了,要求赔偿手表费用1000元,并退还一个月的房租650元。陈新想不通了,自己为什么需要赔这么多钱?

两人僵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只好找到“和事佬”。“和事佬”认为,一方面,陈新在房租费未到期时间内,擅自将承租户的物品搬出,已构成违约,林美提出退还房租费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林美声称自己的手表遗失,如果她能提供购买时的发票,并且证明是因为陈新擅自搬离物品时遗失的,那陈新理应赔偿。

林美说,手表是几年前买的,时间长久,发票已经遗失,而陈新也承认确有此表,但不承认是搬离物品时遗失的。最终,经过“和事佬”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陈新一次性退还林爱房租费650元,并且补偿经折旧后的手表费用350元;租房期间的水、电费双方另行结算;双方租赁合同终止,林美搬走留在陈新家的所有物品。

九堡街道位于杭城东大门,随着杭州“城市东扩”战略的深入,进入城市化加速推进的历史时期,包括新居民和创业群体在内的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伴随经济社会的转型、利益格局的调整等,各类矛盾纠纷增加,也带来了很多不安定因素。

2012年7月,九堡街道为进一步延伸原先社区“和事佬”的服务范围,提高“和事佬”服务品质,让居住在九堡的广大群众遇到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快速的解决在萌芽状态,特指导成立街道一级“九堡和事佬协会”。协会聘请热心、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居民从事义务调解服务。最初,成员只有2名专职、6名兼职“和事佬”,目前已发展到4名专职、8名兼职“和事佬”。他们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公平、公正地处理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债权债务、拆迁安置等各类民事纠纷,从成立开始至今,共受理调解了1250余件民事纠纷,接待调解咨询6300余人次,重大、群体性事件40余件,涉及金额1.849亿余元,矛盾调解成功率达99.9%以上。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祝洁炜 通讯员 金诚成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