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轮胎“自燃”系为人为纵火 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21.07.2017  11:16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共享单车的出现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出行方式,但是最近一组照片把摩拜单车送上了网络热搜新闻榜。前天(19日),有匿名用户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一组摩拜单车燃烧的照片,称这些摩拜单车轮胎发生了“自燃”。

  照片上有将近10辆摩拜单车轮胎着起了火,并冒起了黑烟。所幸的是,着火的单车是停放在一起的,若着火时有人正在骑车,后果不堪设想。那么,真的是摩拜单车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吗?

  摩拜回应“轮胎自燃”:纯属谣言或人为纵火 已报警

  最近,随着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的增多,共享单车被破坏变成了常事,在街边经常遇到被拔掉座椅或者脚蹬不见了的共享单车。此次单车的轮胎起火却还是第一次见。那么,共享单车的轮胎究竟存不存在自燃风险?

  摩拜单车的出现改变了传统自行车出行的弊端,不仅仅再是单纯的骑行工具,更赋予了人们更多便利。或许是因为摩拜单车的风头太劲,最近一组摩拜单车轮胎集体自燃的照片在网上疯转,从图中可以看到一排橙色的摩拜单车轮胎出现了火苗,并冒出浓浓黑烟。而出事的地点正是上海莲花路地铁站南广场,相关的微博转发超过千次。

  前天晚上7点10分摩拜单车官方作出回应,严正声明所谓“自燃”纯属谣言。摩拜解释称,自行车轮胎的主要材料是橡胶,燃点超过350摄氏度,气温再高也不可能发生自燃现象。如果上述用户发布的照片属实,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使用汽油等易燃物质人为纵火。

  摩拜单车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向记者透露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我们的声明是7点多发的,当时我们的同事正在根据照片显示的地址、街景找那个地方,发现确实有人纵火,而且我们已经报警,警方也正在调查。

  此外,摩拜也在声明中明确警告,纵火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必将严惩。

  警方:“轮胎自燃”系人为纵火 嫌疑人去年曾恶意破坏摩拜单车

  在昨天晚上,上海闵行警方表示,经查着火单车达10辆,在距离起火点周边有一瓶空塑料水瓶,瓶内留有助燃液体气味。经过调取视频监控后,警方在中心现场周边监控发现一戴头盔的可疑男子。经过仔细甄别后,该男子为陶某,去年8月曾用喷罐恶意破坏摩拜单车。经查,当时陶某曾管理一处广场停放车辆,共享单车投放后,陶某认为共享单车影响了自己工作,使用喷罐蓄意破坏多辆摩拜单车。

  最近一段时间,在北京、上海等地,共享单车遭遇“人为伤害”屡见不鲜。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翼表示,除了公众素质有待提高,共享单车过量投放造成大量公共单车空置路边,严重影响行人与交通也是原因之一。“共享单车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由于摆放位置,骑完以后经常放在人行横道上、马路边上、小区居民门口,甚至把地铁进口堵住,在过程中也有一些其他群体,比如出租车群体、开车群体也存在很大程度不满,本来是方便交通的,结果便利了一部分人,但另一部分人的资源被占用。

  此外,张翼提出损害过程中的赔偿方面没有示范性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觉得破坏成本、随便摆放的成本低更加助长不良行为。

   共享单车竞争白热化 律师:不正当竞争致经济损失达50万元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也有不少网友猜测这样的一次大规模传播是否背后存在更大的力量刻意为之呢?要知道,近些年共享单车的竞争进入到白热化状态,蛋糕就这么大想要分一杯羹也绝非易事。那么究竟哪些要件会构成不正当竞争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说,如果是诋毁同行,属于不正当行为。不正当行为就是损坏他人商誉,通过造谣、虚假的宣传方式诋毁他人商誉,或者别人的商品有问题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岳屾山表示,如果企业主体遭受侵害可以通过民事赔偿,也就是赔钱这种方式主张权利。其次,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相关商业主管部门可以对不正当行为进行处罚。但是如果情节更加严重,将触犯刑法。“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对单位要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的责任人员,一般是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陶某昨天下午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的一处公路旁被追捕已久的民警抓获。到案后,陶某承认了自己纵火的情况。目前,陶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冯烁 朱宏源) 【毛洁】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