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立法质量 确保法规管用

10.06.2016  06:51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带队开展《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立法调研。徐祖萼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

王金财一行实地考察了滨江区智慧之门项目工地扬尘处理情况、江干区浙江奥达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废气处置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及市人大代表就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王金财指出,近年来,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大气污染防治事关政治、发展、民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五气共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就是要把我市实践中的好做法、好制度,通过立法固定下来;要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化研究,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各有关部门、单位,市人大代表对完善法规草案提出的真知灼见,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王金财强调,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将法规审议好、制定好。要注重上下衔接,确保立得住,立足实际,既要与上位法不抵触,又要对上位法规定进行细化、补充。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针对性,分析污染源对PM2.5的贡献率,找短板、补短板,针对能源污染源、扬尘污染源、餐饮油烟等,提出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要明确监管责任,做到可操作,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区域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落实部门职责,处理好 “”“”关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要加大处罚力度,务求真管用,规定严格的监管手段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推动全民参与,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黄宇翔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