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女职工素质 维护女职工权益

12.04.2016  15:26

胡柯执委述职报告

(省妇联十三届执委,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

 

       2015年,根据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省妇联有关工作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  

       1、根据全总《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要求,动员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进一步加大女职工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引导女职工投身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省工会女职委成立了浙江省女职工素质教育师资库,为基层单位提供订单式授课服务。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利用工会女职工学校、俱乐部、职工素质培训基地,组织女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同时,在女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企业、工种开展各类技能竞赛,努力扩大基层女职工参与竞赛的覆盖面,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如宁波开展了“宁波市首届家政服务技能竞赛”、台州市开展了全市“基层卫生综合技能竞赛”。女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培养选树工作不断推进,“王芊芊劳模创新工作室”被全总列为重点宣传典型。  

       2、组织女职工参加第三届书香“三八”——“健康女性·幸福中国”读书活动。通过读书活动,在女职工中传播阅读理念,培育阅读习惯,倡导女职工树立科学健康观,激励女职工快乐、幸福地生活和工作,引导女职工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全省参与读书活动的女职工人数达十多万,推荐征文1700余篇,21位女职工获得了书香“三八”全国赛的各类奖项,3家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    

       3、开展先进表彰宣传活动。“三八”期间,开展了全国、省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等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宣传活动,并会同《浙江工人日报》、《浙江工运》等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弘扬传递蕴藏在女职工群众中的正能量。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发挥劳模引领作用,开展劳模精神进企业、进楼宇、进社区等活动,在广大职工中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引导女职工树立学习劳模、赶超先进的意识。

        二、推进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1、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根据全总女职委的工作部署,将三月定为“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3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浙江工会网开辟了“女职工维权月”专窗,在浙江工人日报开设了“女职工维权月特别报道”专栏,连续报道有关维权月活动情况和典型维权案例;在省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金大姐电话热线、金大姐信箱及QQ群为女职工解疑答惑、提供法律援助。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据统计,维权月期间,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65场、法律咨询636场、专题讲座624场、知识竞赛42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万份;有204家媒体参与了维权月活动的报道,开辟专栏174个,宣传报道1205篇。

       2、开展“安全在我心中”知识竞赛。2015年5月至6月,面向年龄6周岁至14周岁的全省企事业、机关等单位职工子女,开展了“安全在我心中”知识竞赛,以增强和促进职工子女的法治观念,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级工会女职委以此为契机,通过学校课堂、网络媒体,开展了主题班会、手抄报、消防演练和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据统计,全省共有30.8万职工子女参加了知识竞赛,收回有效答卷9.4 万份。

       3、继续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围绕困难帮扶、职业健康、就业服务、子女助学、心理关怀、婚恋服务等六个方面,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全总拨付65万专项资金用于建档女职工困难帮扶,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落实了配套资金,开展了困难女职工“两癌”免费筛查、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小候鸟”基地、母亲素养工程、“心灵之约”等服务活动,“幸福牵手”等青年交友活动蓬勃开展,初步形成了线上线下的立体服务平台。

       4、全面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全省各地、各系统工会按“宣传好、建设好、管理好”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工作。省工会女职委在浙江工会网设宣传专栏,定期为小屋配送物料,按需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受到了基层单位的普遍欢迎。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已建小屋637家。    

       5、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对各地各行业开展合同签订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各类合同协商成功案例和工作模式,编辑“工会女职工权益工作经验汇编”,推进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的提高。在女职工相对集中和职业安全隐患高危行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安全隐患自查活动,要求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及时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之中。积极探索维权机制建设,在全总女职工工作会议上作了《努力构建完善三位一体的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为题的大会发言。

       三、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

       1、召开了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回顾总结了2014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研究确定了2015年的主要任务。

       2、开展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下发了《关于深化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通知》,开展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力争通过三年达标活动显现“选树一批、带动一批、推动一批”的工作成效,推进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2015年9月-11月,分片对开展达标活动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重点进行抽样督导,拟总结选树推广一批典型单位。

        3、加强工会女职工干部队伍建设。先后组织配合开展了“女职工在家庭建设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与妇女就业”等调研。2015年6月,举办了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培训班,开设女职工工作业务知识、男女平等与女性参政、婚姻家庭与心理健康等课程,促进了女职工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

        4、进一步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互动。建立了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工作交流群,密切了与委员的日常互动。根据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联系点工作的统一部署,赴舟山三个乡镇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联系点工会按照“六有”标准和省委、省政府“两办”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基层工会九项职责开展工作,推动联系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5、开展浙江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督导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省政府妇儿工委《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就浙江省工会系统贯彻实施《规划》情况全面有序地开展了评估工作。整个评估工作包含制定计划方案、检查督导、情况汇总、形成报告等环节,完成了《浙江省总工会实施浙江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子报告》,得到了省政府妇儿工委督导组的肯定。同时,按照全总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着手开展我省工会系统贯彻《纲要》情况的自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