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提出以法治化现代化引领侦查监督工作

01.04.2016  15:35

 

  浙江检察网天台讯 “侦查监督是诉讼监督的第一领域,是检察机关实现刑事司法公平正义的先导。新时期侦查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背负新的期待,必须要以法治化、现代化来引领统筹侦监工作的各项举措”。3月30日至3月31日,省检察院在天台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与各市检察院的分管检察长和侦监处处长进行了研讨交流,查找了当前侦查监督工作的短板,对2016年工作提出了新规划,明确要求把法治化、现代化作为引领我省侦查监督工作的新航标。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认真落实汪瀚检察长对侦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重点统筹高水平推进侦监工作,全力抓好“维护社会稳定,护航G20峰会”这个中心任务,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突出深化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继续以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为切入点,以证据审查、证据监督为核心,狠抓司法办案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以提升监督品质为核心,狠抓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以现代科技运用为核心,狠抓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的推力;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以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为目标,切实提升司法办案能力。着重从强化办案专业分工、提升办案科技含量、加强协同配合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实践,坚决不让案多人少问题长期成为司法“雾霾”。
  在这次会议上,省检察院还提出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狠抓法治化现代化侦查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全省侦查监督处(科)长“打擂台”制度,自上而下锤炼出一支拥有高水平法律适用能力、监督纠正违法能力、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置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的侦查监督队伍。